朗读
崧镇政〔2016〕30号
各行政村(社区):
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缓拆违法建筑处置工作的通知》(绍市改拆办〔2016〕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贯彻执行,按时间节点做好缓拆违法建筑分类处置工作。
各行政村(社区)要结合违法建筑大整治问题摸排工作,严格对照通知标准和要求,对辖区内缓拆违法建筑进行一次全面梳理,认真填报缓拆违法建筑相关统计数据(包括《原来已列入缓拆但不符合现缓拆条件的违法建筑明细表》、《原来已列入缓拆但不符合现缓拆条件的违法建筑汇总表》、《崧厦镇违法建筑缓拆清单》,具体表格见附件),并建立相应工作台账。要确保台账资料和上报数据的及时、准确、真实、有效,未列入本次违法建筑缓拆清单的,今后不得再申请缓拆,一律予以拆除。
上述三张表格务必于5月18日下午15点30分前上报镇604办公室。联系人:朱淑萍,电话:82659366。
附件:1.绍兴市关于进一步加强缓拆违法建筑处置工作的通知
2.原来已列入缓拆但不符合现缓拆条件的违法建筑明细表
3.原来已列入缓拆但不符合现缓拆条件的违法建筑汇总表
4.崧厦镇违法建筑缓拆清单
崧厦镇人民政府
二○一六年五月十三日
附件下载:30号附件.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