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崧镇委〔2016〕29号
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
为充分发挥集镇对行政村的辐射作用和带动效应,深入推进文明村镇创建活动,建设美丽乡镇,创建美好生活,根据区文明委〔2016〕3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以“创建文明集镇,共建美好家园”为主题的文明集镇创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和共享发展理念,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镇容整洁、乡风文明”为目标,通过广泛宣传发动,充分依靠与发动群众,切实提高农民群众的文明素质和集镇文明程度,加快推进崧厦小城市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通过创建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加强集镇基础设施建设,提升集镇规范化管理,推进群众性精神文化活动,着力完善集镇功能、改善集镇环境、营造集镇特色、提升集镇品位,使集镇居民文明素质和生活质量进一步提高。
三、创建对象
崧厦集镇建成区所有村、社区,包括新光村、共何村、严巷头村、潘韩村、三华村、祝家街社区、跃进桥社区、顾家弄社区。
四、创建内容
文明集镇创建工作主要指集镇建成区范围内,围绕公共环境建设整治、公共秩序管理维护、公共关系构建提升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践行等方面开展,具体创建主要内容详见附件。
五、创建考核
各村、单位要围绕创建内容,根据各自实际,经常性开展自查自纠、整改提升活动。4月上旬、6月上旬、9月上旬、12月上旬,区、镇将组织力量对各村、社区的文明集镇创建工作进行检查、测评。
六、创建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文明集镇创建工作是加快实现农村现代化的重要途径,是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重要载体,也是一项面广量大的系统工程,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工作,区级驻崧厦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合力推进,切实提高集镇的居住环境、人文环境和群众素质,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二)积极发动,广泛参与。要通过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相结合的方式,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文明集镇创建工作,扩大知晓度和影响力,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引导其热情投身文明集镇创建活动。创建过程中要通过“文明创建我带头”、“我为创建献一计”等活动,形成领导重视、社会关心、百姓支持的良好局面,共同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
(三)完善机制,强化整改。各村、单位要建立健全创建工作组织领导、宣传发动、投入保障、责任分工、领导联系、单位共建、考核激励等各项工作机制,促进创建工作常态化、规范化,拓展创建的广度和深度,扎实推进创建各项工作。同时要联合相关部门单位,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狠抓进度,切实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加大问题整改力度,加强工作宣传和舆论监督,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质性效果。
附件:1.绍兴市文明集镇创建主要内容(2016年版)
2.崧厦镇文明集镇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中共崧厦镇委员会
2016年4月18日
附件下载:关于开展崧厦文明集镇创建工作的通知附件.doc
- 上一篇:关于陆小标同志任职的通知
- 下一篇:关于明确镇党委、人大、政府班子成员分工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