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行政村(居):
开展参保城乡居民健康体检是政府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内容。为切实落实省、绍兴市上虞区卫计局下达的目标任务,根据浙江省卫计委《关于做好2016年参保城乡居民健康体检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做好2016年汤浦镇参保人员健康体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对象和体检频次
1、60岁以上老年人,原则上每年一次。
2、参合的其他人群自愿体检,每两年体检一次(2015年—2016年)(中小学生、儿童在校体检)。
3、各种慢性病患者。
4、育龄妇女。
二、体检项目
1、常规体检项目:内科、外科、血常规、尿常规、空腹血糖、血尿酸、B超(肝、胆)、心电图等。
2、60岁以上老人:在常规体检的基础上,增加血脂、肝功能、肾功能,并对口腔、视力、听力和运动功能进行粗测判断。
三、体检时间
5月16日-6月15日
四、相关要求
1、各村(居)要协助做好以下体检准备工作:(1)落实好宣传发动工作;(2)提供好体检场所,三间单独的检查室,须配置窗帘;(3)提供12套桌凳和2张床;(4)各村(居)妇女主任现场协助。
2、各村(居)领导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组织领导好本村(居)的“农民健康工程”工作,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集中人力,充分发动参保居民前来体检。
汤浦镇人民政府
2016年5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