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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学生溺水工作的通知

2021-06-02 上虞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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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政〔2016〕13号

 

 

各村、企事业单位:

学生溺水死亡已列入浙江省平安建设县(市、区)考核重要指标之一。进入夏季,气温迅速回升,学校放学,学生溺水事故已进入易发多发时期。根据虞政办发〔2013〕161号《上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化防范中小学生溺水事故联动机制的通知》要求,各村、企事业单位要对照各自工作职责,分析、研究防范当前防溺水事故形势,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广泛开展防溺水宣传教育活动,深入推进防溺水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治,不断推进联防群治,共同做好中小学生溺水防范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广泛开展防溺水宣传教育活动。各村、单位要利用广播、宣传窗等形式,加强防溺水知识宣传,进一步强化家长教育管理孩子责任意识,提高学生自救、自护、自防能力。乡学校负责完善学校防溺水教育机制,采用多种形式积极向家长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等,通过《告家长书》等形式,加强家校沟通和联系,完善应急报警措施,做好学校稳定工作;积极开展对学校及周边地区安全隐患的排查。

2、做好重点人群的调查摸底和管理工作。各村、单位负责做好本辖区内新居民子女和留守儿童的调查摸底工作,并进行针对性地教育管理;做好本辖区内长期上访人员、对社会严重不满人员的排查、稳控工作。

3、切实加强对重点区域的排查管理。各村、单位要加强对本辖区内河道、水池、水库、在建工程深挖水塘等安全隐患的排查,设立安全警示巡查机制,安排安全巡查员,在关键水域和时段巡查。根据排查结果填写《丁宅乡防学生溺水工作安全隐患排查表》,于6月24日前上报乡社会事务办丁婉君处。

附:《丁宅乡防学生溺水工作安全隐患排查表》

 

 

 

 

 

丁宅乡人民政府

 2016年6月13日

 

 

 

 

 

 

 

 


丁宅乡防学生溺水工作安全隐患排查表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序  号

名  称

(指河道、水池、水库、在建工程等的名称和重点对象的姓名)

存  在 隐  患

下 步 整 改 措 施

备注(主要注明是否设有安全警示标志)

 

 

 

 

 

 

 

 

 

 

 

 

 

 

 

 

 

 

 

 

说明:此表格主要填写:1、辖区内河道、池塘、水库、在建工程深挖水塘等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是否标有警示标志,是否有相关防护措施;

                      2、对重点对象(留守儿童、信访人员)等是否落实相关监管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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