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谢镇政〔2016〕32号
各企事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绝不把污染浊水带入全面小康”要求,着力改善河湖水环境质量,根据区委、区政府“五水共治”总体部署和《上虞区工业园区污染整治行动方案》,经研究,决定在我镇开展工业园区污染专项整治行动。
一、工作目标
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强化政府主导作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坚持问题导向、治本导向、需求导向,通过工业园区污染专项整治行动,确保问题底数摸清、治理措施到位、河湖水质提升、整体环境改善、群众感到满意,为“建设生态绍兴、共享品质生活”创造积极条件,为实现今年“戮力同心、清污夺鼎”目标打下坚持基础。
二、工作任务
(一)全面开展园区内部污水管网设施排查与整治。大力推进园区工业污水管网建设,全面解决管网破损、淤塞、雨污混接等问题,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发生。结合我镇工业园区企业污水排放的实际情况,要加快推进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加快园区企业污水尽快纳入污水管网统一处理。
(二)全面开展企业内部污水管网设施排查与整治。大力推进企业内部污水管网建设与改造,全面解决无管网、管网老化、破损、淤塞、雨污混接等问题,实现企业内部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全部接入园区污水管网排放。
(三)全面开展企业排污(水)口排查与整治。详细掌握工业企业沿河排污(水)口分布情况,进行登记造册,实行清单化管理。对工业园区企业排污口,全面实施排污口封堵;其他企业原则要求进行废水处理达到排放标准,有条件的及时接入污水管网。
(四)全面开展园区环境违法行为排查与整治。加强园区周边水质、废气检测管控,按照依法从严从重的要求,全面开展企业环境违法行为集中整治。对污染处理设施不正常运行、超标排污、偷排漏排、违法排放有毒有害和危险废物的企业,构成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一律依法在规定的幅度内从重实施经济处罚。
(五)全面开展园区环境面貌排查与整治。着力解决乱搭乱建、乱堆乱放、占道经营等“脏乱差”问题,杜绝建筑垃圾乱倒偷倒行为,开展园区环境卫生整治,全面提升园区环境。全面开展园区企业内部环境大整治,清除各类卫生死角,规范物资堆放,实现企业干净、整洁、美观。全面开展园区企业严重影响消防安全的违章建筑排查与整治,结合“三改一拆”工作,全面摸清园区企业严重影响消防安全的违章建筑,登记造册,建立违章清单。鼓励企业积极自查自拆,对拒不自拆的企业,违章由消防认定后实施统一强制拆除。
(六)全面开展园区落后产能和“低小散”企业排查与整治。以涉水涉污涉气企业为重点,提高淘汰标准,加速落后产能淘汰和过剩产能退出。对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节能降耗不达标、企业出租厂房违法生产以及其他违法生产的“低小散”企业(加工点、作坊)全面关停或整治提升。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6年5月15日前)
l、全面动员。召开工业园区污染专项整治动员部署会,动员部署到工业园区每一家企业的主要负责人。
2、落实责任。有关办线要按照各自职责全面落实整治责任。
各企业要切实负担起企业内部专项整治的主体责任,按要求完成整治任务。
3、明确任务。结合谢塘实际,制定细化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分管领导、责任办线、完成时限。各企业要结合自身实际,全面开展自查自纠,详细制定整治计划,确保按期完成整治任务。
(二)调查摸底阶段(2016年5月16日至5月31日)
以工业园区为单位,组建专门调查队伍,认真对照“工作任务”,对工业园区和每一家企业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
1、工业园区(含乡镇、街道)层面(详见附表1-5)
①全面查清工业园区公用污水管网及处理设施情况。
②全面查清工业园区公用污水管网老化、破损、淤塞、雨污混接等情况。
③全面查清工业园区沿河排污(水)口情况。
④全面查清工业园区环境“脏乱差”情况。
⑤全面查清工业园区落后产能和“低小散”企业情况。
2、企业内部(详见附表6-8)
①全面查清企业内部污水管网及处理设施情况。
②全面查清企业内部污水管网老化、破损、淤塞、雨污混接等情况。
③全面查清企业内部环境“脏乱差”情况。
④全面查清重污染企业雨水井改造和雨水排放口自动监控系统建设情况。
5月20日前各企业经企业负责人签字后将企业内部调查情况表(附表6-8)报镇资产管理中心,镇资产管理中心牵头于5月底前进行核实,并详细调查摸底工业园区整体情况(附表1-5和附表9)。在此基础上,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治方案,并对每一项整治任务,逐一明确责任办线、工作目标和完成时限,并于5月31日前进行公示。
(三)集中整治阶段(2016年6月1日至10月31日)
企业内部整治任务和园区环境卫生整治要求在6月底前全面完成。
l、加大力度。按照“每周有进展、每月有突破”的要求,综合运用领导包案、挂牌督办等多种办法,全面加大整治力度,完成强大声势,完成预定目标。
2、精准督导。建立任务及项目进展情况月度排名通报制度,每月分析薄弱环节,开展精准督导。
3、跟踪管理。实行问题清单式管理,“完成一个、销号一个”。对确实难以完成的整治任务,按照“一事一档”、“一案一档”要求,建立详尽系统的电子台账,实行信息化动态管理,逐一跟踪整治直至销号。
(四)巩固验收阶段(2016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
1、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从优化机制、健全机制、完善制度入手,建立一批长效工作机制。
①工业园区全面落实排污许可制度,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推进排污权抵押。
②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全面落实第三方专业化管理,企业内部污水管网设施全面落实定期检查维护工作。
2、全面开展检查验收。
①自查验收。11月10日前,各企业要全面完成自查验收工作,做到逐个问题、逐项任务进行自查验收。
②乡镇验收。11月15日前,要全面实施验收工作,组织力量对每个企业进行全面验收,同时将验收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③最终验收。11月下旬,接受绍兴市、上虞区两级主管部门的检查督导,完成最终的验收。
四、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党委、政府已把此项工作列入当前重要议事日程,成立谢塘镇工业园区污染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分管工业副镇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由镇资产管理中心、镇政法综治办、镇城建办、崧厦环保所、谢塘市场监督所、新区派出所、小越供电所、新区自来水公司等有关办线、站所负责人组成,全程参与专项整治行动。工业园区污染专项整治行动由镇资产管理中心总牵头,负责组织协调,有关办线、站所按各自职责周密部署、精密配合,落实人员保障,合力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二)强化督查考核。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负起督查责任,严把质量、进度关,要结合目标任务和时间要求,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督导检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梳理,并要求企业限期整改,完成工作任务。企业整治情况作为先进评比、上级项目争取、各级奖励政策享受和责任追究的依据。同时,要密切与上级主管部门的联系,加强沟通联动,共享信息合力推进。
(三)强化舆论宣传。要积极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宣传作用,进一步增强企业的环境保护和法律意识,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定期发布信息,公布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和典型环境违法案件查处情况,通过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公开报道专项行动的整治措施、经验做法及先进事例。
附件:有关调查汇总表
谢塘镇人民政府
2016年6月21日
附件下载:附件.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