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陈政[2016]17号
各行政村:
为进一步加强入河排水口监管,夯实河长制工作基础,根据《绍兴市上虞区入河排水口标识专项行动方案》(虞治水办〔2016〕19号)要求,就开展陈溪乡生活污染源入河排污(水)口标识工作,制定如下实施计划。
一、总体目标
到2016年底,陈溪乡生活污染源入河排污(水)口完成标识牌设置,非法排污口基本清理。
二、工作任务和计划安排
1.全面排查阶段:各行政村在
2. 统一标识阶段:在9月底前,乡政府按照区治水办的统一内容、规格、式样等要求,对生活污染源入河排污(水)口完成标识牌设置。
3. 清理整治阶段:在10月底前,各行政村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基本整治到位,所有排水口按照设计标准达标排放。部分暂时无法整改到位的问题,列入整改计划限时整改,实行销号管理。
4.检查验收阶段: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陈溪乡明确乡“五水共治”工作领导小组为“生活污染源入河排污(水)口标识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及时制订工作计划,细化工作要求,明确具体分工,确保标识工作顺利推进。
(二)狠抓工作落实。要严密组织计划实施,狠抓工作落实,落实工作责任,确保行动取得预期成效。一是排查工作要全方位、无遗漏,做到绝不放过一个隐患点、一个排污(水)口。对需要整改的排污(水)口,实行挂号整改,销号管理,整改一个销号一个。排查中发现有超标排放的,乡农技信息中心办公室要依法依规进行查处,责令整改。二是要分类规范整治,制定“一口一策”整改方案,对需要整改的排水口,要及时出台优化整改方案,采取规范保留、综合治理保留、立即封堵或限期封堵等措施予以清理、整治。标识牌设置必须严格按照区治水办要求,实行统一标识,做到美观、安全、耐用。
(三)把握时间节点。各行政村要严格按照计划确定的时间节点,开展全面排查、统一标识和清理整治等工作,按时做好相关资料的报送工作,确保工作取得预期成效。
(四)严格督促检查。陈溪乡农技信息中心办公室将不定时对各行政村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对工作不力、进展滞缓的村实行紧盯紧跟,切实加强督查督办,入河排污(水)口标识工作纳入今年村级目标责任制考核。
陈溪乡人民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