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梁委〔2016〕第32号
各村(居)党(总)支部:
为切实加强村级组织建设,进一步激发村级班子干事创业热情,有效推动镇党委、政府各项重点工作的顺利实施,为推进梁湖融合发展快速崛起而努力奋斗,特制定本意见。
一、考核内容及分值设置
社会管理、创收致富、环境整治、民主管理、自身建设等五方面作为基本考核内容,并根据我镇的发展思路、工作重点以及村级组织的实际情况,设置若干特色考核指标,实行有一定限额的加减分(具体考核内容及分值见附件)。
二、考核办法
遵循“公开、公正、严格、简便”的原则,实行月考季查、年终总评。
1、月考季查。每月由镇纪委牵头对村(居)主职干部工作实绩进行月度考核,月考核结果与年终考核挂钩。
2、年终总评。年底,结合“双述双评”对村级班子工作实绩进行综合考评。年终总评实行百分制考核,村(居)主职干部工作实绩月考核占40%,村级目标责任制考核占40%,镇班子领导集体评议占10%,镇各办(所、中心)中层干部民主评议占5%,党员群众民主评议占5%。综合计分为各村(居)年终考核得分,其中,中层干部、党员群众民主评议分=(满意票数+基本满意票数×0.7)÷收回有效总票数×5分。
三、奖励措施及标准
根据综合考核得分情况,经镇考核领导小组审核,镇班子会议审定,排出名次,发文公布,并作为评比各类先进、干部奖惩的重要依据。村(居)党组织书记及村委主任的年终考核奖按考核系数、考核得分确定,每分分值由镇班子会议讨论决定。考核系数根据村人口规模,按村干部工资发放确定的分类标准确定,一类村、二类村、三类村、四类村考核系数分别为1.4、1.2、1.1、1.0,奖金按镇村(居)7:3的负担比例发放。村其他干部的考核奖金由村按镇文件规定确定并发放。
四、考核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镇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镇长任组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党委副书记兼任办公室主任,各办线(中心、所)负责人为成员。
2、各办线要严格按照考核要求,负责做好日常监督和每月涉及考核的有关验收、统计、资料收集等工作。
3、考核要坚持实事求是,严格标准和程序,做到客观、公平、公正。凡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该项得分,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附件:梁湖镇2016年度村级目标责任制考核细则
中共梁湖镇委员会 梁湖镇人民政府
2016年4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