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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完善《梁湖镇农村环境卫生长效保洁考核办法》的通知

2021-06-02 上虞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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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政〔2016〕第21号

    

各村(居):

《梁湖镇农村环境卫生长效保洁考核办法》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已作进一步修改和完善,现将修改后的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梁湖镇农村环境卫生长效保洁考核办法

2、梁湖镇农村环境卫生月考核内容及评分表

 

  梁湖镇人民政府

2016年4月7日

 

 

附件1:

 

梁湖镇农村环境卫生长效保洁考核办法

 

为不断提升农村环境卫生面貌,有效巩固“清三河”达标乡镇创建成果,持续改善农村居住环境,切实提高农村生活垃圾的集中收集和处理率,顺利推行“五统一”城乡环境管理一体化新模式,根据区委办(2016)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行政村(居)

二、考核内容

1、村(居)环境卫生考核:包括农村环境卫生面貌、清扫清运、基础设施以及配合区环卫集团开展村域环境卫生保洁工作和监督员队伍运作情况等(考核内容及要求详见附件)。

2、环境卫生有关创建工作:主要考核村环境卫生示范村等区级以上各类创建情况。

3、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运行试点村考核。

三、考核办法

采取按月考核的办法,考核分满分为100分,实行倒扣分。

(一)督考组职责

成立环境卫生督查考核领导小组,由镇纪委牵头,会同镇人大组织实施。设立环境卫生月抽查工作组,由镇纪委书记任组长,成员由镇纪委干事、镇人大干事及建设发展办、资产管理中心、农技信息中心等工作人员组成。督查考核由考核领导小组牵头,每月实施,同时开展不定期月抽查,每月不少于一次,根据检查结果考核打分。

(二)督考重点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村庄内道路、公厕、绿化带保洁以及垃圾清运纳入“五统一”城乡环境管理一体化新模式,其他公共区域的保洁及所有场所的乱堆乱放、乱贴乱画均由各村居负责整治管理,同时各村(居)要建立好监督员队伍,做好对城乡环境管理一体化新模式开始后的保洁质量监督,做到“保洁全覆盖,管理无盲区”。

“五统一”城乡环境管理一体化新模式将分两批实施,第一批于5月底前开始实施,对象为集镇(含华光、华山、华东、洪山湖四个居委)和工业区保洁以及各村生活垃圾收集,第二批于8月底前开始实施,对象为其余16个村(居)。各村(居)按照“成熟一个,验收一个,移交一个”的原则,考核以各村(居)实施城乡环境管理一体化工作交接为界限,交接前以《洁净家园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意见》中补助标准予以补助,交接后按本考核办法视考核实绩进行补助,并实行动态管理,将根据区环卫中心的反馈意见,对于不配合区环卫中心保洁工作或工作不到位的村(居)视情决定是否保留其环卫工作的委托资格。

(三)考核计分

各村(居)环境卫生检查考核评分标准按照《梁湖镇农村环境卫生考核内容及评分表》(附件)执行,考核分列为90分以上、80分至90分、80分以下三档,其中2个环境卫生示范创建村各档考核分均提高5分。

四、资金补助和奖惩措施

(一)月保洁补助:按考核结果予以补助,在完成“一把扫帚”移交后,各村环卫保洁补助方式待城乡环境管理一体化工作正式运行后再行明确,具体实施细则另行制订。

(二)村干部奖励:根据各村(居)人口数多少分类给予村干部奖励,具体奖励细则另行制订。

(三)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运行奖励:年底前顺利运行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的村在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中予以加分奖励。

五、考核要求

在平时检查考核中,严格按照《梁湖镇农村环境卫生月考核内容及评分表》中的考核内容及标准执行,严禁在督查中弄虚作假、检查不到位、打人情分。

六、其它

本考核办法由梁湖镇建设发展办负责解释,自2016年4月1日起实施。

 

 

 

 

 

附件2:

梁湖镇农村环境卫生月考核内容及评分表

村(居):

考核内容

评分标准

扣分

得分

(一)

(40分)

村主要道路

路面整洁,两侧可视范围内无0.5平方米以上的垃圾固废物,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

 

 

无杂物堆放,无占道经营,秩序良好,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2分。

 

整体环境

村内无暴露垃圾、无卫生死角,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2分。

 

无乱搭乱建、乱涂乱画现象,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

 

房前屋后杂物堆放整齐,公共场所无乱堆乱放现象,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2分。

 

无露天粪缸,每发现一处扣5分。

 

社会稳定

被群众投诉的,每次扣5分。

 

被区督查组查到或媒体曝光的,每次扣5分,未及时整改的扣10分,并取消当月保洁补助。

 

 ( 二)

(20分)

保洁员每天巡回保洁,严禁将垃圾扫入路边或绿化带,不符合要求的扣2分。

 

 

垃圾清运及时,做到日产日清,不及时清运的扣2分。

 

垃圾桶周围干净整洁,无散漏垃圾和污水,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

 

垃圾统一收集到村垃圾集中点(或垃圾中转站),无临时堆放点,每发现一处扣1分。

 

考核内容

评分标准

扣分

得分

 (三)

(20分)

垃圾桶

每10户配置一只垃圾桶,不按要求配置的每查处一次扣2分。

 

 

无焚烧垃圾现象,垃圾桶定期清洗和维护,保持外体干净,无残缺、破损。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

 

公厕

公厕内墙面、天花板、门窗和隔离板应无乱涂乱画,墙面光洁,外墙面整洁,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

 

座便器、蹲位整洁,大便槽两侧无粪便污物,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

 

公厕化粪池与出粪口有盖板,无破损,不满溢。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

绿化养护

定期进行绿化养护,绿化带无缺株缺块、无垃圾杂草,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

 

 (四)

(20分)

组织保障

村主要领导工作重视,有一名主职干部负责环境卫生管理,环境整治措施有力,成效显著。配合环卫中心做好环卫监管和信息联络等工作。工作滞后的扣2分。

 

 

建立环境卫生监督员队伍,有完善的监督制度。每日进行检查并有检查记录。缺一项,扣2分。

 

制度保障

建立保洁员工作职责和考核制度,每缺一项,扣1分。

 

建立环境卫生监督制度和村民卫生公约,每缺一项,扣1分。

 

建立村民“门前三包” 制度,做好“门前三包”宣传引导,未做到的扣2分。

 

宣传

有固定的宣传标语,定期开展相关活动并有书面记录,每缺一项扣1分。

 

合计考核得分

 

 

检查考核组人员签名:                                  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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