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上虞经济开发区、区直各有关部门: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度浙江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函〔2016〕21号)精神,现就开展2016年度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人选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数量
2016年度全省计划选拔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75名,我区推荐人选控制数为2-3名。推荐人选必须热爱祖国,拥护社会主义,遵纪守法,有良好职业道德,在本行业领域做出过突出贡献,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的中青年专业人才,年龄不超过55周岁,具体条件见填表说明。
二、推荐程序
(一)宣传发动。两区和区直各有关部门根据通知要求,做好申报推荐工作的宣传发动,使更多有突出能力业绩的中青年人才参与选拔,切切实实地将本地、本部门最好最优人选推荐出来。
(二)人选申报。申报人填写《浙江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申报表》,并准备相关申报佐证材料;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报主管部门;主管部门汇总审核并将《申报表》在本部门网站、公告栏进行全信息(除涉密材料外)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审核盖章(在单位意见栏盖章)后报我局,我局对全区推荐对象汇总审核后,择优上报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评议推荐。由绍兴市人力社保局组织同行专家对通过材料审查的申报人进行评议。根据专家评议意见,提出拟推荐人选,并进行全信息(除涉密材料外)公示、征求同级纪委意见。公示及征求意见无异议后,经绍兴市政府同意后行文报送。
三、申报材料、时间
1、《浙江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申报表》(见附件2),一式8份;
2、推荐人选的获奖证书、代表性论著、专利等申报佐证材料复印件,1份(装订成册)。
两区和区直有关部门于2016年4月15日前将上述材料报送我局,逾期不再受理。报送时,需同时提供《申报表》电子文档。报送材料涉及秘密的,原则上要求脱密处理,无法脱密的,请注明密级。《申报表》可登陆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www.zjhrss.gov.cn)“最新文件”栏目中此文件附件下载。
四、奖励和待遇
被选拔为浙江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由省人民政府授予“浙江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省政府和区政府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人民币2万元、3万元,免征个人所得税。享受二级医疗待遇。
开展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选拔工作,是更好实施人才强区战略,推进中青年人才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旨在进一步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社会氛围,激励全区广大中青年专业人才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中做出更大贡献。请两区和区直有关部门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条件程序,突出能力业绩导向,好中选优,确保推荐选拔工作顺利实施。
通信地址:绍兴市上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联系人:李洪志;联系电话:81227212;E-mail:syzpzx@163.com。
附件:浙江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申报表
绍兴市上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六年三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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