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管政〔2016〕34号
各行政村、中小学校、幼儿园:
夏季已至,天气渐热,中小学生发生溺水事故将进入多发期。根据教体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学生溺水工作的函》和区府办《关于进一步深化防范中小学生溺水事故联动机制的通知》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预防溺水的教育与管理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此类事故的发生,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充分认识防溺水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
由于溺水事故大多发生在校外,时间跨度大,监管难度大,各行政村、中小学校(幼儿园)要牢固树立“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从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保护青少年学生生命安全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中小学生防溺水安全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结合本村、本校实际,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强化防范意识,切实加强对中小学生防溺水安全教育,尽最大努力防止中小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
二、因地制宜,认真组织开展防溺水专题教育
一要突出重点教育对象,要加强学生特别是留守儿童和外来务工人员子弟预防溺水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要采取措施,教育每一名学生了解和熟悉当地的水域特点。二要突出重点教育时段,要将放学、双休日、暑假等时段作为重点防范教育时段,做好每天中午、下午放学前一分钟安全教育以及周末放学前防溺水教育。三要突出重点教育内容。在近期,结合学校实际,以“预防溺水,珍爱生命”为主题集中开展全校性主题教育活动;要利用主题队会、黑板报、校园广播等形式教育学生。防溺水教育的重点内容仍是防止学生私自下河游泳,要对学生进行“四不”教育:不在无家长或老师的陪同下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到无安全保障或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在上下学途中下江(河)、池塘戏水玩耍。
三、认真排查,加强对学生安全的监管
(一)加强水域排查
各行政村要进一步加强对有安全隐患的水域及临水场所排查,特别是容易发生溺水的地方,要重点检查警示标志的设置。根据排查情况,将隐患点及时报告镇农技信息中心,并及时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切实把各项措施真正落实到位,确保学生生命安全。
(二)加强重点部位安全巡查
各行政村选一批责任心强、身体健康、水性好、热衷于公益事业的干部、学生家长或者志愿者等,安排他们在7月至9月这个重点时段到事故多发地段、部位进行巡逻守护。督促相关业主及时补齐损毁的警示牌和警示标语,教育、制止、通报私自下水游泳或在危险区域周边戏水的孩子,及时制止玩水和游泳的未成年人,严防学生溺水等事故发生,力争不发生学生溺水事故。
(三)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和新居民子女的爱心监护
各行政村要建立健全“春泥计划”保障机制,定期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实践活动,着力改善农村未成年人的文化生活现状,使农村未成年人的生长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充分发挥“春泥计划”的工作平台,将防溺水工作与“春泥计划”有机融合,使农村留守儿童放假在家也能得到有效监管。尽可能做到每一个未成年人都有人看护,通过学校、家庭和社会的共同管理,确保未成年人防溺水等安全管理措施落实到位。
四、明确责任,落实家长预防子女溺水的监管责任
学生溺水事故主要发生在节假日和放学回家后,各中小学校在近期要召开一次防溺水专题家长会,向家长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指导家长切实履行好监护责任,做好孩子的安全监管和教育。特别是新居民子女的家长和农村留守儿童监护人,学校要逐一告知到位,要求其切实承担起监护责任,保护学生生命安全。
五、加强宣传,建立健全安全信息报告制度
各行政村及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在重点时段,积极、主动、持续开展防溺水公益宣传,让防溺水知识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各村、学校、幼儿园建立安全信息报告制度,如有意外要在第一时间上报镇政府和教体局。
下管镇人民政府
2016年6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