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丁政〔2016〕23号
绍兴市上虞区丁宅乡民间人才促进会(筹):
你们《关于要求成立绍兴市上虞区丁宅乡民间人才促进会的请示》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筹备绍兴市上虞区丁宅乡民间人才促进会。
二、请按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抓紧做好注册登记等相关工作。
三、协会成立后,请积极发挥民间人才协会组织作为党和政府联系民间人才的纽带作用,切实加强业务指导,加强民间人才技能、技艺交流,维护好广大民间人才合法权益,为助推产业发展、弘扬文明风尚、促进社会和谐,推进我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作出应尽贡献。
特此批复!
绍兴市上虞区丁宅乡人民政府
2016年7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