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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盖北镇《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的意见

2021-06-02 上虞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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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盖镇委[2016]67号

各村、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推进我镇反腐倡廉建设,现就镇级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工作职责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督促指导。要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领导分工,对责任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建设进行专题研究,并采取听、看、查、核等方式,开展经常性的监督检查,专项检查每半年至少一次。要认真听取分管部门反腐倡廉建设和有关部门工作任务进展的专题汇报,并积极配合镇党委、政府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考核。对分管的反腐倡廉建设情况年底向镇党委、政府作出汇报。

 二、强化教育管理。要督促责任范围内的单位认真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提高拒腐防变能力。要掌握和关注责任范围内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每年开展谈心活动至少一次。对出现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要及时打招呼,敲警钟,提醒防范;对社会普遍关注、群众反映集中的突出问题,要组织力量认真解决。要关口前移,通过健全制度、加强监督、深化改革等措施,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消极腐败行为及各种不正之风的发生。

三、严格责任追究。要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对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行为实施责任追究。对责任范围内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到位的,导致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和不正之风的滋生蔓延,特别是发生重大经济损失、重大恶性事件,并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依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提出处理意见,并建议相关职能部门实施责任追究。

 

附:《2016年反腐倡廉建设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

 

 

                              

 

 

中共盖北镇委员会

                                盖北镇人民政府

二0一六年十月

 

 

 

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

一、赵伟平同志

对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总责,并重点负责以下工作:

(一)抓好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落实。

(二)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三)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整治“四风”。

二、朱炜江同志

对全镇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总责,并重点负责以下工作:

(一)抓好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落实。

(二)巩固深化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专项整治活动成果。

(三)加强财政性专项资金监督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规范政府性资金存放管理。强化对大宗物资采购的监督管理。

三、陈小明同志

主持镇人大主席团工作,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并负责新农村建设(美丽乡村建设、中心村建设),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城乡环境面貌综合提升专项行动),强化对新农村建设的指导、监管和检查。

四、邵迪锋同志

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并负责党群工作,分管组织、人事、平安建设、维稳、信访工作:

(一)深化完善“三色”预警、全员维稳工作机制。高度重视初信初访,积极化解信访积案。

(二)认真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各项规定,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五、丁超峰同志

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并负责纪检监察、机关效能、行风监督等工作:

(一)深入开展纪律监督和教育。推进“破两难、刹两局、盯两所”正风肃纪行动。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深入开展岗位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

(二)加强对执行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廉洁自律各项规定、防止利益冲突有关制度的监督检查。深化机关干部执行力建设,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和规范乡镇权力运行“10+X”等制度。

(三)协助落实党委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报告制度。

(四)协助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整治“四风”。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区委有关要求的行为列入纪律审查重点,作为纪律处分的重要内容,加大执纪监督、通报曝光力度。

(五)加强纪检信访工作,积极化解信访积案。严肃查办各类违纪违法案件。

(六)以“三规范一监管”为重点,规范对农村基层干部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不断推进农村“廉洁工程”建设。不断深化“勤廉双优示范乡镇”、“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示范村”等创建活动。全面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完善村务民主监督制度。加强村级财务审计,认真落实村主职干部 “三必审”和村级集体财务“三年一轮审”制。

六、朱利刚同志

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及分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并负责工业、科技、商贸服务业、三外、环保、劳动保障、安全生产、政法、村镇污水收集管网建设维护工作:

(一)认真落实环境保护责任制,开展对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政策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二)加强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对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追究力度。

(三)继续做好减轻企业负担工作,建立健全服务企业长效机制。

(四)深化社会稳定“三色预警”、矛盾纠纷调解等机制建设,完善镇村二级联动摸排机制,加快构筑全方位、全天候、全员化维稳体系,着力加强社会管理。

七、宋文琪同志

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及分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并负责宣传、文教卫计、食品药品工作:

(一)深化学校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加强对学校工程建设、大宗物资采购的监管,深化校务公开工作。

(二)坚决纠正医疗领域中的不正之风。加强对公共卫生、医疗救助、农村卫生等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

(三)加强对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的监管,规范食品药品生产和流通秩序。

八、任峰同志

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并负责人武、统战、民政、残联工作:

(一)依法征兵,确保征兵工作顺利进行。

(二)抓好阳光民政等分管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

九、陈立平同志

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并负责组织、人事、信息、档案工作:

(一)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教育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党的意识和组织观念,坚决纠正无组织、无纪律问题。

(二)协助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扎实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工作。

(三)完善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和“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领导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认真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加强基层党务公开。从严教育管理党员,整治党员参教信教问题。

十、周建乔同志

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及分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并协助人大主席工作,负责农经、工程监督、人民调解工作:

强化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从严控制村级非生产性支出,加强村级财务管理,规范村级工程变更,严格村级工程审计监督。加大村务公开力度。加强对镇村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的监管。

十一、陈淑燕同志:

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及分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并负责农业、水利、旅游工作:

(一)加强农业水利建设。

(二)深化特色农业旅游。

十二、赵斌祥同志

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及分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并负责城镇建设、“三改一拆”、招投标办公室日常工作、交通工作:

(一)深化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加强土地执法监察,查处违法违规用地行为。

(二)加强对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节约集约用地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严肃查处违法违规案件。

十三、陈彬同志:

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并负责组织线工作:

(一)切实加强对镇、村党员干部的教育培训。

(二)组织开展村“双述双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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