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东街委〔2016〕52号
中共绍兴市上虞区委:
按照《党章》和《中共绍兴市上虞区委关于做好中国共产党绍兴市上虞区第十五次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精神,本委拟定于12月7日召开中共上虞区东关街道工作委员会党员代表会议,选举出席中共绍兴市上虞区第十五次代表大会代表。现将有关事项请示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和民主集中制原则,把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强履职意识、议事能力和联系党员群众能力、带头创先争优的共产党员中的优秀分子选举为党代表,确保区第十五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二、会议时间
12月7日上午(初定)
三、会议主要议程
选举产生出席中共绍兴市上虞区第十五次代表大会代表
四、代表的名额及构成比例
这次党员代表会议的代表共112名,占本工委党员总数2009名的5.6%。其中,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所属事业单位正、副职负责人等领导干部代表不超过60%;基层一线代表(包括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各条战线的先进模范人物)不低于40%。妇女代表不少于26.1%(不少于本单位妇女党员占党员总数的比例);45岁以下的代表不少于50%。
代表名额的分配,拟参照上述各方面的比例要求,按照党员的数量和实际工作需要确定,并考虑各选举单位之间的适当平衡,以体现代表的广泛性。本工委分42个选举单位,具体名额直接分配到各选举单位。
代表由各选举单位召开党员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按代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22%的差额选举产生(或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形式表决通过,再报党工委批准)。
五、出席区第十五次党代会代表选举产生办法
出席区第十五次党代会代表,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按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22%的差额选举产生。
以上请示妥否,请批复。
中共上虞区东关街道工作委员会
2016年11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