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东街委〔2016〕50号
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党支部(总支):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选举工作条例》规定,经党工委研究,中国共产党上虞区东关街道党员代表会议于2016年12月上旬召开,现就代表选举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党员代表名额及产生办法
上虞区东关街道党员代表会议代表名额为112名,代表会议的代表的产生主要由三方面的人员组成:
(一)党工委委员及其他班子成员、纪工委委员;
(二)各党组织书记(负责人)、党员中层干部;
(三)各条战线的优秀党员代表。
前两方面的人员,由党工委会议确定为党员代表会议代表带名额参加推选。各条战线的优秀党员代表,名额由党工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分配给所属党组织,代表的产生采取召开党员大会方式选举产生。推选的方法是由所属党支部(总支)组织广大党员进行推荐,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代表人选并进行考察和资格审查,报党工委审核后,由所属党支部(总支)召开党员大会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形式表决通过,再报党工委批准。在优秀党员代表中,妇女党员要有适当的比例。出席党员代表会议的代表,都有表决权、选举权。
二、党员代表的条件
街道党员代表会议代表,应是各个方面比较优秀的中共正式党员,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按党性原则办事,严守党的纪律;议事能力和联系党员群众能力较强,带头创先争优;在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中起表率作用并有一定贡献;勤政廉洁,秉公尽责,作风正派,密切联系群众,在党员和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
各党组织应于11月8日下午下班前,将区党代会代表候选人推选情况(书面)和街道党员代表会议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登记表(一式2份)一并报街道党工委审批。
三、组织领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