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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2016年“小升规”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

2021-06-02 上虞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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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政办发〔2016192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和单位:

根据《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推动企业“小升规”实施方案的通知》(绍政办发〔201668号)精神,对我区2016年新增“小升规”目标任务作了调整,并对科技型企业培育、“小升规”年底总数和净增数量明确了相应要求。为确保完成绍兴市下达的“小升规”目标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目标任务。把绍兴市新下达给我区的目标任务作为2016年度乡镇街道、“两区”和相关部门单位目标责任制考核任务。根据年初已下达的计划和最近摸排出的“小升规”后备企业情况,重新分解落实“小升规”年度目标任务(详见附件)。同时,按统计局提供当年“小升规”名单,给予每家5万元的上规升级奖励。

二、分类实施培育。对上半年主营收入已上2000万元的企业(含子公司,下同),按统计要求时间节点,及时帮助指导企业申报规模企业,确保小微企业上规升级工作无遗漏;对主营收入1500万元以上企业要加强联系沟通,跟踪其发展状况,加强政策宣传和指导服务,努力推动其年底主营收入达到2000万元;对于主营收入1000-1500万元企业,要紧盯企业每月销售情况,加强引导和规范,力争促成其上规升级。

三、强化工作合力。经信、国税、统计等部门和单位要加强联系,协同强化对小微企业培育工作,定期分析“小升规”进展情况,研究落实相关工作措施。各乡镇街道及“两区”要紧扣目标任务,梳理明确拟“小升规”后备企业名单,逐个做好对接指导和培育服务工作。同时,对“小升规”工作实行专项督查,定期通报工作推进和完成情况,推动今年“小升规”目标任务按期完成。

 

附件:2016年“小升规”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922

 

附件:

 

2016年“小升规”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

 

序号

乡镇街道、“两区”

任务数

1

百官街道

8

2

经济开发区(曹娥街道)

14

3

东关街道

5

4

道墟镇

5

5

长塘镇

1

6

上浦镇

3

7

汤浦镇

6

8

章镇镇

3

9

丰惠镇

4

10

永和镇

2

11

梁湖镇

4

12

驿亭镇

4

13

小越镇

8

14

谢塘镇

3

15

盖北镇

1

16

崧厦镇

11

17

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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