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虞 农〔2016〕19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围垦局:
根据《浙江省农业厅关于下达2016年农业水环境治理任务的通知》(浙农计发[2016]5号)、《绍兴市2016年度省“五水共治”工作考核内容及职责分工方案》(绍市水城〔2016〕4号)等文件精神,计划对生猪存栏500头以上的规模养殖场污染物处置进行在线防控,现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实施对象
上虞区存栏500头以上的生猪养殖场45家(2016年省农业厅下达的考核数)。其他养殖场的在线防控视工作推进需要而定。
二、建设期限和内容
2016年11月底之前完成45家实施对象的监控安装和视频接入省级和区级防控平台。根据美丽生态牧场创建要求,创建完成和纳入创建的养殖场安装一球机三枪机,其他养殖场安装一球机一枪机,有需要时进行补装。
三、承建单位和使用方式
由浙江电信上虞分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组织监控设施的安装、网络信号的传输保障,区农林局(甲方)与乙方签订框架协议,养殖场与乙方签订设施租赁协议,实现设施、人员、隐患等全方位的防控。
四、组织保障
各乡镇街道做好组织发动,使养殖场做好设施安装、使用和各级部门的在线防控的配合工作;区畜技中心加强和电信公司的对接,加快推进设施设备的安装和调试,确保按时纳入省级防控平台。
五、补助政策
为确保该项工作的持续运行,减轻养殖场户的经济负担,决定给予每场年度运行维护费用的70%进行补助,最高不超过7140元/年。
附件:上虞区在线防控养殖场名单
绍兴市上虞区农林局
2016年11月28日
附件下载:虞农[2016]192号附件.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