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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的紧急通知

2021-06-02 上虞区 收藏
朗读

岭党〔201636

各行政村、企事业单位:

    2016年6月14下午350分左右,位于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浙江蓝天环保氟材料有限公司PVDF车间在检修过程中发生燃爆,造成2人死亡。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解决安全生产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全面消除各类事故隐患,有效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共绍兴市上虞区委办公室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的紧急通知》(区委办〔201663)要求,结合我乡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在全乡范围内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深化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及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治理纠正安全生产违规违章行为,及时找准补齐安全生产问题短板,进一步督促企业强化安全意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安全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严防各类事故发生,有效促进全乡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为G20杭州峰会顺利召开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检查范围及整治重点

全乡所有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和场所,突出石材企业、木材加工业、建筑施工、交通道路施工以及人员密集场所和存在较大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和重点场所、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等的安全检查整治,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高温季节安全生产措施。

    (一)道路交通领域:深入开展工程运输车、危化品运输车、旅游包车、校车、大型施工机械车、农机为重点的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无证无牌、“三超一疲劳”、违规运输危险物品、拼装车上路、酒后驾驶以及农机非法载人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不法行为。

(二)消防安全领域:深入开展人员密集场所、“三合一”场所、易爆易燃单位、出租房屋、农村老旧民房等区域的隐患排查和专项治理,严厉打击建设工程使用前未经消防验收,公众聚集场所使用、开业前未经消防安全检查,在居住场所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或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等非法违法行为。

(三)建设工程领域:深入开展对全乡在建工程项目进行安全检查,组织开展建筑起重机械、脚手架预防坍塌事故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建筑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等非法违法行为,严肃查处施工现场“三违行为”。

(四)森林防火、山塘水库等地质灾害领域:深入开展森林防火、山塘水库等农田水利设施在汛期安全专项治理工作,严厉打击越界开采矿山资源、没有矿石源的石料加工厂和非法矿山的盗采等行为。

(五)特种设备领域:深入开展以石材企业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为重点的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制造、非法安装、非法使用等“三非”行为,坚决查处未取得检验检测安全合格证投入生产运营,无证操作、违章作业、超期未检、等违规行为。

(六)教育卫生领域:深入进行学校校舍进行安全检查,对发现的危房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处置;严禁学生从事接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的劳动或者其他危险性劳动;严禁学校场地出租作为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场所;对各类学校的食品卫生状况进行检查,防止出现群体性食物中毒;对学校接送车辆和幼儿接送车辆的安全运行状况进行检查;对卫生院、敬老院的消防设施进行检查。

(七)旅游景点(区)领域:深入开展对各旅游景点(区)的消防安全及相关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对应急预案及演练情况进行检查;对全乡旅游、宗教场所组织检查。

(八)餐饮场所燃气领域:对农家乐餐饮场所燃气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督导和检查,对查出及企业自查的安全隐患,要逐一登记、建档立案,督促整改、跟踪问效。

未列入上述重点行业领域的各村、企事业单位,要按照本通知检查共性内容和本单位实际要求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工作。

三、方法步骤

按照自查自纠、排查整治、巩固提升三个步骤开展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行动。

(一)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至623日)。各行政村、企事业单位要在接到通知后,立即组织本村所属(辖)区、生产经营单位等进行部署动员,将整治重点及要求等传达至每一家生产经营单位。

(二)排查整治阶段(624日至76日)。各行政村、企事业要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组织精干力量开展全面排查整治,对发现的事故隐患,督促整改责任单位按时保质整改到位;同时,督促所属(辖)生产建设经营单位切实按照文件要求,自觉履行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积极开展隐患自查自纠,真正做到全覆盖、底子清、情况明,对每家生产经营单位要填写“生产经营单位信息表”(附件1)。

(三)巩固提升阶段(77日至715日)。要围绕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开展情况,及时组织开展一次“回头看”行动,杜绝问题反弹。同时,要结合自身实际,认真分析梳理,提炼好做法、好经验,深入查找问题不足,对区域性、突出性、倾向性安全隐患从面上提出改进措施,不断提升区域本质安全水平。

本次行动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组织七个组开展督查,分组情况如下:

1.工业旅游组

    长:姚志华

成员单位:资产管理中心、安监所、旅游办、章镇环保所、质监所、市场管理监督所

检查范围:工业企业、特种设备、危化品及烟花爆竹经营单位、“三合一”和“多合一”生产经营单位、旅游企业(节会)

2.农业水利组

    长:卢浙杰

成员单位:农技信息中心、森林防火队、水库巡查员

    检查范围:农业、林业、渔业设施设备、农业发包工程、山林防火、农业企业、山塘水库

3.建设工程组

    长:周建娣

成员单位:村镇建设发展办、国土所、供电所(下管、 章镇)、路政中队、交警中队

检查范围:建设工程(村村通公交、虞南大环线)、民生工程、拆迁工程、户外广告工程、地质灾害点、关闭矿山、电力安全、道路交通安全

4.公共安全组

        长:陈杰、严宏峰

成员单位:政法综治办、派出所

    检查范围:社会治安、社会稳定、公共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企业、工地、民房)

5.社会事务组

    长:戴秀兰

    成员单位:社会事务办、市场管理监督所、卫生院、学校、敬老院

    检查范围:学校(包括学校食品安全、校舍安全、学生接送车辆安全、学生活动安全)、医院、敬老院及公共卫生、食品药品、公众聚集场所(含网吧、娱乐场所、宗庙)

6.宣传文化组

    长:夏炎军

成员单位:文化站、广电站、派出所、市场管理监督所

    检查范围:文化市场经营、文化演出等活动、大型集会活动场所

7.联村督查组

    长:各片片长

    成员单位:各村联村干部、各村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主任

督查范围:辖区范围内的企业、公共安全及消防工作、危房、村集体用房和活动场所、村级道路(桥梁)、山塘水库及其水利设施等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要站在“平安护航G20”及推动“平安岭南”建设的高度,始终牢牢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及时做到“举一反三”,认真部署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行动。

(二)强化监管,推动隐患治理。要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工作原则以及“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切实加大安全监管力度,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到基层一线,深入生产经营单位,全面排查人员作业、工艺流程、设备设施、技术装备、安全防护等各个环节的安全隐患;对于专业技术要求高,安全隐患发现及整改难度较大的行业领域,要邀请相关专家或社会服务机构参与排查;对重大事故隐患,要落实挂牌整治;对消极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相关企业,要严格落实停产整顿等措施;对整改无望和经整改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要依法坚决予以关闭。

(三)认真总结,抓好巩固提高。要紧密结合夏季高温特点及本区域(领域)安全生产实际,认真开展对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的总结分析,梳理解决一些影响安全生产的难点和突出问题,部署强化一批针对性的安全管理措施。同时,要根据排查整治检查情况,认真填写《岭南乡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汇总表》(详见附件2),于629日前报乡资产管理中心;工作总结于715日前一并报乡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安监所)联系电话:82911038

 

 

                                  中共上虞区岭南乡委员会

                                     上虞区岭南乡人民政府

                                              2016年6月19

 

 


 

附件1

生产 经 营 单 位 信 息 表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工商注册号

 

企业规模

 

所属行业

 

职工人数

 

主要产品

 

标准化等级

□一级     □二级     □三级     G

诚信等级

A        B        C        D      H

有限空间类别

□釜      □窖     □罐    □管   □烟囱   □其他

燃爆粉尘类别

□铝粉     □镁粉    □植物      □其他

液氨制冷

  □是  □否

喷涂作业

□是  □否

职业病危害因素

□粉尘类

□放射类

□化学类

□物理类

□其他类

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程度

□一般

 

□较重

 

□严重

重大危险源

□有  □无

危险工艺

 

 

 

建设项目“三同时”情况

 

社会化服务

 

注:此表请于629日前上报乡安监所。电话:82911038


 

 

附件2:

岭南乡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报送日期:        

序号

检查单位

隐患情况

整改措施

整改期限

直接责任人(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整改完成

情况

 

 

 

 

 

 

 

 

 

 

 

 

 

 

 

 

 

 

 

 

 

 

 

 

 

 

 

 

 

 

 

 

 

 

 

备注

共检查企业       家,发现隐患问题      处,已整改完成     处。

说明:此表请于2016629日前报乡安监所,联系电话:82911038。 请写明检查单位与数量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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