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陈政[2017]1号
各村:
根据《关于做好2017年度兵役登记工作的通知》(区征兵办虞征办〔2017〕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决定在春节前后开展2017年度兵役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兵役登记对象
兵役登记对象为1999年1月1日—12月31日出生的男性公民。
二、兵役登记条件
兵役登记和颁发《公民兵役证》对象的条件:凡中华人民共和国男性公民,符合兵役登记年龄,不分民族、种族、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和教育程度,均应参加兵役登记。
三、兵役登记办法
凡符合兵役登记对象、条件的男性公民,下发《兵役登记通知书》和《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组织填写《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由各村民兵连长发放和收集,乡人武部汇总后统一输入全国征兵网系统,并为适龄青年办理发放《公民兵役证》。
四、兵役登记要求
1、各村要运用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兵役法》和《浙江省征兵工作条例》,使广大群众和适龄公民认清依法参加兵役登记和报名应征是每个公民的应尽义务。对拒绝、逃避兵役登记、不履行兵役义务,经教育不改的,依据《兵役法》和《浙江省征兵工作条例》中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结合兵役登记,掌握应征青年基本情况,加强对应征青年的管理教育,立足从兵役登记抓起,从年初抓起,采取常年性政治审查和征兵时突击政审相结合的方法,对应征青年的政治面貌、现实表现和思想变化,全方位、深层次、经常性地考察了解,为确保新兵的政治质量奠定扎实的基础。
3、按照《征兵工作条例》的要求,建立外出应征青年的联系制度,确保应征青年接到征集通知后,能及时返回应征。
4、各村于2017年2月28日前将《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收齐后上报乡人武部办公室。
陈溪乡人民政府
2017年1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