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管政〔2017〕7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办〔2016〕110号《关于上虞区农村基础设施提升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和省、市、区关于剿灭劣V类、V类水有关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我镇水环境质量水平,现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从2017年开始,深化健全“河长制”长效管理机制、全面实施小流域水利整治提升,力争通过三年时间,形成一套高效管用的水环境保洁制度,推进实施一批与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水利民生工程,确保下管镇不出现V类水,水环境质量取得进一步提升。
二、工作措施
1.推进小流域治理行动。以治理沿山泄洪渠、山溪性河流为重点,通过整治基本消除水工程安全隐患,集镇区及重要密集村庄防洪标准达到20年一遇,一般村庄防洪标准达到5至10年一遇,着力提升区域防洪能力,改善小流域生态环境,逐步实现溪流“水清、流畅、岸绿、景美”。
2.开展河道水质提升行动。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要求落实河道日常保洁制度,河长牌、小微水体网格化管理公示牌,入河排放口标识更新维护,确保标示标牌整洁规范。严格落实每周2次河道APP巡查工作,认真做好上级在巡查过程中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确保一般问题当天解决、当天反馈。
3.实施考核奖励制度。镇政府将重点加强对各村河道水质提升行动实施情况的考核,将水环境质量提升情况纳入镇党委政府对各行政村的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河道保洁资金分配、村主要干部考核奖励挂钩,奖勤罚懒,奖优罚劣。
三、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消灭V类水及水环境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是今后一段时间我镇水环境质量提升总的行动纲领,是确保我镇水环境质量继续走在全区前列的重要保证。各行政村要高度重视,落实主要领导负责,并制定详细方案,确保水环境质量提升行动扎实开展,成效显著。
2.强化要素保障。水环境质量提升行动中涉及到大量工程项目,在推进过程中必然会面临面花赔偿、政策处理等工作,各行政村要主动积极做好协调配合工作,确保工程顺利推进。同时对各行政村上报审核后实施的小流域水利整治提升工程涉及到的土地征用、面花处理、政策赔偿等费用由各行政村承担。
3.分清轻重缓急。各村要根据自身条件和整治项目的综合效益,筛选过去灾情严重、影响大、急需治理的沿山泄洪渠、山溪性河流为重点,以先治理集镇、人口密集村庄段河道、堤防、沿山渠,后逐步实施农田及零星村庄段溪流为原则,量力而行。
4.加强质量监管。小流域水利综合整治项目要加强项目质量管理,切实履行各属地单位职责,不因项目小、散而降低质量要求,确保工程质量过硬。
附件:1、下管镇河道保洁考核办法
2、下管镇河道保洁资金分配办法
3、下管镇小流域治理项目摸底表
下管镇人民政府
2017年3月27日
附件1:
下管镇河道保洁情况考核办法
考核对象: 考核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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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 项目 |
工 作 内 容 |
评 分 标 准 |
标准分 |
得分 |
扣分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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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分 项目 |
有固定的保洁人员 |
通过合同等制定对保洁单位(个人)有效的考核奖惩机制,并切实做到按章实施。未按规定做到的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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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规定开展河长通APP巡河 |
村级“河长”每周巡河不少于2次。未达标的每周扣5分。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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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被上级检查发现问题需要整改的 |
被镇级检查发现问题的扣1分,被区级检查发现问题的扣3分,被区级以上检查发现问题的扣5分,扣完为止。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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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河道问题的群众信访 |
发生涉河信访视情节每起扣1-5分,扣完为止。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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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及时整改上级反馈问题 |
上级检查问题未能整改落实的每次扣2-5分,扣完为止。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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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项目 |
接受区级及以上检查 |
接受区级检查没有发现问题的每次加5分,接受区级以上检查没有发现问题的每次加10分,有其他创新工作的酌情加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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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票否决项目 |
V类水或劣V类水 |
区域内水体被上级检测确定为V类水或劣V类水的,当月考核分数为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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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每月由镇农技信息中心进行每月考核打分,年终考核分数为每月考核平均数,考核从《下管镇2017-2019年水环境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通过次月起实施。
附件2:
下管镇河道保洁资金分配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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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行政村 |
基本保洁资金(元) |
工作量保洁资金(元) |
保洁资金总额(元) |
巡河完成率考核奖励(元/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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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东里村 |
10000 |
30000 |
各村保洁资金总额为基本保洁资金和工作量保洁资金的和,乘以各村河道保洁月考核平均分/100,但全年2次以上月考核60分以下的,不予分配保洁资金 |
各村巡河完成率奖励资金为月巡河率达到100%的奖励400元/月,未达到100%的,不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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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联新桥村 |
10000 |
34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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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振新村 |
10000 |
22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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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兴南村 |
10000 |
24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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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洙凤村 |
10000 |
2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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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芦山村 |
10000 |
6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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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新民村 |
10000 |
16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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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下燕村 |
10000 |
14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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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新庄村 |
10000 |
18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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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管梁村 |
10000 |
16000 |
备注:巡河完成率考核奖励专项用于巡河人员奖励,按年发放,具体分配由各村根据实际情况操作。
附件3
下管镇小流域治理项目摸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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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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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项目具体位置 |
项目预计总投资(万元) |
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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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请各村根据文件精神,按照项目建设紧迫程度按顺序填报,3月31日前报农技信息中心陈德文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