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绍兴市 > 上虞区 > 正文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2021-06-02 上虞区 收藏
朗读

虞政办发〔201739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加强城市管理工作,充分调动城市管理部门和基层组织参与城市管理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切实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和实效,合力建设“创新之区、品质之城”,经研究,现就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工作目标

根据省、市提出的“最多跑一次”改革精神,认真落实城市管理工作“最多接一次电话”、“最多接一次飞单”的要求,紧紧围绕绍兴市城市管理工作相关会议精神和考核要求,努力达到数字(智慧)城管问题处置率95%、按时处置率93%、城市公共设施完好率100%的工作目标。进一步强化部门之间相互配合的协作机制,有效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督促城市管理部门主动履行职责,切实提升城市管理效能,实现标准化、精细化、智慧化、常态化,达到城市“洁净、有序、靓丽”的工作目标。

二、组织领导

设立绍兴市上虞区城市管理委员会(简称城管委),城管委主任由区长兼任,分管副区长任副主任,相关职能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城市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简称城管办),设在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城管委的日常工作,并组织实施城市管理考核工作。

三、工作原则

按照“最多接一次电话”、“最多接一次飞单”的工作要求,具体把握好以下几个原则:

(一)按责履职原则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城市管理职责分工内容(详见附件)严格履职,不得推诿、扯皮。

(二)首问责任原则

区城管办通过“智慧城管”平台下派的案件,初次受理单位原则上不得退办,确需多个部门配合的,由初次受理单位牵头协调办结,需配合的部门应当积极予以配合。

(三)属地管理原则

对无法明确管理部门的案件,按属地管理原则由所在地街道负责处置,不得推诿、扯皮。

四、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事部件处置标准

各单位要切实落实城市管理工作职责,高标准、严要求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环境卫生方面要做到公共场所清扫保洁到位,环境洁净有序、设施完好,小区保洁和管理到位。市容市貌方面要做到路面管理规范、秩序井然,广告设置规范、内容健康。市政设施方面要做到布局合理、功能完备、整洁卫生、运行良好。园林绿化方面要做到分布合理、生长良好、维护及时。城市河道方面要做到河面干净、水质良好、岸面整洁。智慧城管要做到机构健全、制度完善、应急及时、结案率达标。(详细标准对照附件《区级相关部门工作职责》)

(二)进一步补齐城市管理漏洞

对现有城市管理中管理职能缺失的部位,要进一步明确责任单位,补齐管理漏洞。       

城市建成区百官街道辖区内道路两侧人行道及道路红线至临街建筑物之间的公共广场、公共停车场、隔离带、绿化带等附属设施的建设、管理,原则上由区建设局牵头负责;城区内河两侧保洁、绿化由区建设局牵头负责;道路两侧的装修垃圾及其他废弃物由区建设局负责清除,综合执法局负责查处。

城市建成区曹娥街道辖区内道路两侧人行道及道路红线至临街建筑物之间的市政配套、园林缺失、环境卫生问题统一由曹娥街道办事处牵头负责,绿化修剪由区建设局负责;道路两侧的装修垃圾及其他废弃物由区建设局负责清除,综合执法局负责查处。

此外城区开放式小区的楼牌缺失、楼梯卫生由各街道办事处牵头负责。

(三)进一步健全指挥调度和应急处置机制

区城管办要完善区“智慧城管”平台建设,科学划分数字化城管网格,扩大巡查覆盖范围,构筑以“智慧城管”平台为中心,各成员单位和职能部门间互联互通的信息指挥调度系统。

区城管办下属的指挥调度中心要加强与各责任单位的协调配合,建立健全问题案件处置机制,尤其对城市管理中出现的应急事部件要做到准确反馈、及时处置;同时要强化对第三方采集公司的督查、考核、指导,确保能第一时间发现问题,第一时间上传问题,第一时间核实问题,进一步提高案件的结案率和按期结案率。

(四)进一步完善长效工作机制

区城管办要认真总结城市管理工作经验,注重经验积累、借鉴和推广,不断理顺城市管理工作机制。每月对城市管理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研究,对案件处置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对职责不清的,要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协调,探索建立健全科学、适用、完善的城市管理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强城市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明确分管领导和业务科室,落实联系人员,从人力、物力、财力上支持城管事业发展,确保城市管理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部门合作

各相关职能部门要依法履行职责,强化大局意识、协作意识、服务意识,增强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流与工作沟通,有效组织本系统的城市综合管理工作,及时协商解决影响市容环境和市民生活的热点、难点问题,形成协调互动的良好工作局面,确保城市综合管理整体合力的充分发挥。

对智慧城管下派、绍兴暗访督办的案件,要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在电话协调同意后最多允许一次退单,如同一案件2次退单的,进行通报批评;同一案件3次退单的,报区监察局。

(三)强化督查考核

按照绍兴市的任务要求,智慧城管平台下派的案件结案率要达到95%,按时结案率达到93%。各成员单位要按照目标任务,认真抓好落实。区城管办每月对智慧城管的结案率、按时结案率进行通报。如未达标,且排名在末三位的部门和单位进行通报批评,连续两次被通报批评的部门和单位将启动问责程序,并报区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同时,城市管理工作列入各部门、单位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年底由区城管办牵头,对各成员单位进行考核评比,对工作成效明显、考核优异的单位、个人,予以通报表彰。(具体考核办法由区城管办另行制定)

 

附件:区级相关部门和属地街道工作职责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39  

 

 


 

附件:             

区级相关部门和属地街道工作职责

责任

单位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考核标准

 

交通设施维护

设施齐全,规范设置,整洁完好,标识清晰。

1)信号灯及治安监控设施无损坏、无故障,干净整洁,标识完整。

2)治安监控管线井盖不得缺失、破损。与地面不能出现落差或移位及弹跳。

3)不得擅自在人行道和绿化带上设置岗亭及交通指示牌

车辆

秩序

机动车有序停放。

主、次干道无机动车违法停放现象;机动车道上僵尸车发现后及时拖离。

商业噪声管理

公共场所杜绝商业噪声。

商业活动中不得出现高音广播喇叭或者其他高噪音的方式,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的集会、娱乐产生的噪声,家庭室内娱乐产生的噪声。

 

 

门牌号码规范

履行监管职能,保持门牌号码整洁完好。

1) 门牌号码不得缺失、破损,文字保持清晰;

2)路标路段设置醒目、规范的,无破损;           

3)路标路牌等标志标识指引准确无偏差。

(百官街道城区范围内小区外面及马路上的道路名称牌是由民政局管理,开发区范围由曹娥街道管理)

流浪乞讨管理

城市主干道及主要商业区域内无流浪乞讨人员。

建成区内的主干道、非主干道无流浪乞讨人员。

责任

单位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考核标准

区国土分局

用地管理

地块管理规范,环境整洁。

1城区无违法用地;

2)无占用农用地搭建各类违法建筑

区环

保局

城市环境管理

履行监管职能,加强行业指导。

1职责范围内未发现工业噪声、废水污染、随意焚烧工业固体废物;

2)积极协助餐饮经营中油烟、噪声执法查处,按要求配合执法。

 

 

所管辖交通设施养护秩序管理

设施齐全,规范设置,功能完好,标识清晰,道路洁净。

 

建成区范围内移交建设局和街道的除外

1)道路交通标志牌、隔离栏整洁,标识清楚,无破损;

2)道路路面未出现明显坑凹、隆起等现象;

3)桥面与路面之间连接处无落差,车辆无明显震感及桥梁相关附属设施无明显破损、锈蚀;

4)按照相关标准和要求做好道路洒水、机扫、清洗保洁;

5)排水设施完好,无破损或缺失,出现路面积水深度不得超过15cm或路面长度范围不得超过50m

6加强汽车站、火车站周边车辆的营运秩序管理,杜绝出现非法营运行为;

7管理及取缔国道两侧范围内流动摊点、马路市场;

8)交通井盖无缺失、破损,不得与地面出现落差或移位及弹跳。

 

 

 

 

 

 

责任

单位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考核标准

 

 

 

 

 

 

 

 

 

 

 

 

 

 

 

 

 

 

市政设施养护

设施齐全,标识清晰,整洁完好。

责任区域:百官街道三环以内、步行街,曹娥街道渡江路、外环南路。

1路面未出现明显坑凹、隆起、破损等现象;

2) 交通标志牌、护栏、隔离栏、斑马线等无缺损,保持整洁完好;盲道设置畅通或盲道上无影响通行的障碍物;

3) 井盖与地面无明显落差,不得影响行驶;井盖无破损或明显弹跳、移位;井盖完整,未缺失;

4) 桥面与路面之间连接处落差不得使车辆有明显震感;

5) 不得出现人行道塌陷、破损;侧石无破损、接坡或护栏无缺损;

6) 路面应硬化而未硬化不得超过10平方米;

7) 出现积水深度不得超过15cm或路面长度范围不得超过50m

8) 桥面及桥梁附属设施无明显破损或锈蚀;

9) 百官街道范围内的小区外或马路上的指路牌设施齐全,标识清晰,整洁完好

绿化

养护

各类绿化生长良好,绿地整洁,设施完好,养护到位。

责任区域:百官街道四环以内(不含未移交区域),曹娥街道渡江路、外环南路、步行街,开发区只负责绿化修剪。

1) 行道树绿化无枯枝、死树、缺株(非种植季节除外)、病虫害的;

2) 护树设施没有破损、不洁或未及时调整的情形;

3) 街头绿化小品未出现空秃、病虫害、未及时更换或清理废弃物;

4) 相关绿化设施没有破损;

5) 公园、公共绿地无擅自占用绿地现象(建设局负责补绿,综合执法局负责执法),公园、绿地无卫生死角;

6) 相关公共设施整洁,无破损;

7) 绿地未出现病虫害、杂草、杂物,泥土无明显裸露;

8) 树木、绿地及时修剪,修剪到位;

9) 树木无明显倾斜,发现倾斜能及时纠正;

10)绿化养护作业应及时清理废弃物;

11)与规划部门联动推行项目规划审批和规划验收时的绿色图章管理制度;

12) 建立古树名木档案的;落实古树名木管护单位及责任人;落实古树名木保护措施,及时进行养护管理的;未发生有责任原因的古树名木长势严重衰退或死亡。

13)百官街道范围内的城区内河两侧绿化生长良好,绿地整洁,设施完好,养护到位。

环境卫生

环卫设施布局合理,功能完备,运转正常。

责任区域:四环以内、步行街、高铁新城区域内建好后投入使用的道路

1) 散落或成堆垃圾;无泥渣、遗撒;

2) 污水、痰迹等污物

3) 及时清理垃圾箱内垃圾,箱内垃圾无满溢;

4) 绿化带、行道树池内无杂物等废弃物;

5) 建成区内不得在公共绿地上种植蔬菜

6) 环卫保洁人员不得在露天场所或垃圾收集器内随意焚烧垃圾;

7) 垃圾清运车辆实行密封运输;运输过程中无扬撒或污水滴漏;

8) 生活垃圾转运站内外无散落垃圾;无堆积物;

9) 清扫保洁人员统一着装,不得做与工作无关事情;

10 )道路洒水、机扫、清洗工作达到要求;

11) 垃圾中转站管理有序,环境整洁

12) 垃圾桶整洁、无破损、满溢、作业后及时复位

13) 实行餐厨垃圾分类放置、收集

14)百官街道范围内的城区内河两侧环卫设施布局合理,功能完备,运转正常。

 

 

建筑工地场外秩序

建筑工地秩序良好,整洁干净。

1)建筑工地实行封闭施工的,出入口道路实施硬化;

2)工地围墙整洁,无坍塌或缺损;

3出工地车辆净车出场,无泥沙滴漏抛洒;

4)建筑施工过程中采取防治扬尘措施,不得出现扬尘污染,不得随意排放废水;

规划管理

履行监管职能,加强行业指导。

1)制订专项规划,为专业部门提供各类规划图,监管到位;

2)按相关执法部门要求及时提供违法建筑认定意见。

责任

单位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考核标准

 

所辖河道管理

河道洁净,河岸完好。

责任区域:曹娥江上虞段、曹娥江两岸景观带及附属公园、设施

1河道水面不得出现垃圾、动物尸体、水生植物等漂浮物,及时清理打捞漂浮物;

2)河岸完整,无破损缺修,无塌陷;相关附属设施完整,无破损;

3)附属公园小品及设施完好,无破损、毁坏、遗失;

4城区范围内河道无违法捕鱼行为。

所管辖绿化养护

绿化生长良好,绿地整洁,设施完好,养护到位。

责任区域:曹娥江上虞段、曹娥江两岸景观带及附属公园、设施

1绿地无卫生死角、无乱张挂、无乱晾晒,修剪及时;

2)绿地无枯枝、死树、缺株(非种植季节除外),无病虫害;绿地无明显泥土裸露或被占用,草坪及时修剪,无明显杂草、无成片枯黄或空秃;开放式广场和公园的相关设施整洁,无破损;

3)及时清理绿化养护作业产生的废弃物;

4)绿化辅助设施(支撑物和悬挂容器)整洁,无破损,不得影响安全和美观;

5)未经审批不得擅自在管辖区域内设置岗亭。

 

 

 

 

 

市容市貌

规范管理,整治完好,秩序井然。

 

1) 早餐摊点(政府定点放心早餐)不得有超时经营、擅自移位、乱拉乱挂等影响市容现象,应设置垃圾收集容器,摊点周边保持整洁、不得有垃圾

2)不得擅自占用城市道路进行店外经营、作业<含洗车、修车>展示商品、堆放、违章接坡、设置水斗等行为,规范齐门经营;

3)室外公共场所、公共设施上无乱拉、乱挂、乱晾晒等现象;

4)建筑物、构筑物外观整洁,无破损,不得擅自改造;临街建筑物阳台外(窗外)不得有有碍市容或危及安全物品;沿街店面橱窗整洁,无破损

5)临街施工作业,应设置安全措施或围挡;

6)无违规设置的雨篷、遮阳篷

7)摊贩疏导点有标志,环境整洁,不得超出或改变经营区域;

8)不得私搭街亭;无亭外经营、亭体周边整洁,配备垃圾收集容器;

9)早餐车式样统一、整洁;配备垃圾收集容器,从业人员着装规范;

10) 夜宵摊整治不出现反弹;摊位按要求摆放,无垃圾或污渍;

11) 道路及公共场所无流动摊贩、犬只散放,无马路市场;

12) 无任意刻画、涂写、张贴小广告,严控同一地点出现超过3处以上小广告;

13) 无擅自设置横幅、气拱门、升空气球行为

14) 非机动车、机动车停放有序,无占压盲道行为;单位或个人不得私占公共泊车位;

15) 无违规设置户外广告、店招店牌;

16) 路标路牌等标志标识指引正确,无偏差;

17) 广告设置图案、文字、灯光显示齐全,无污浊、陈旧、破损;

18) 设施上无非法小广告和乱涂、乱画;

19) 绿化带内不得设置户外广告;

20) 商业大街、主干道店招店牌高度、规格、形式统一;

21) 店名招牌书写准确,无缺损、残字、错别字,无用词不文明,内容低俗现象;

22) 实行一店一招,严禁一店多招;

23)严禁道路两侧饲养家畜家禽;

24)严禁建筑施工噪声、娱乐场所噪声、商业经营性设备噪声扰民;

25)渣土车辆采取密封运输,按规定线路、时间运输,无抛撒、滴漏现象;

 

 

农贸市场及广告牌管理

履行监管职能,加强行业指导。

1监管得力,市场内不能出现环境脏乱和经营秩序差,经营期间实行全程保洁,无积存垃圾、污水横流现象;市场门前环境无脏乱差,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必须有序停放;市场内相关配套设施不能有破损

2)广告内容健康;

3)协助相关执法部门,提供登记的工商企业信息。

责任

单位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考核标准

 

所辖景区河道及桥梁管理

河道洁净,桥梁完好。

1河道水面无垃圾、动物尸体、水生植物等漂浮物,及时清理打捞物,河岸无破损缺修和塌陷;

2)桥面、桥梁附属设施无明显破损、锈蚀;

3)管理区域内其它相关配套设施(环卫设施、灯光设施、存车支架等)无破损、锈蚀;

所管辖绿化养护

绿化生长良好,绿地整洁,设施完好,养护到位。

1绿地无卫生死角,无乱张挂、乱晾晒,一旦发现及时整改;

2)绿地无枯枝、死树、缺株(非种植季节除外)、病虫害等现象;绿地上无明显泥土裸露或被占用;草坪应及时修剪,保证无明显杂草和成片枯黄、空秃;开放式广场和公园的相关设施无破损;

3)绿化养护作业后及时清理废弃物;

4)绿化辅助设施(支撑物和悬挂容器)不得出现影响安全和美观的破损、不洁等现象;

5经审批同意方能在管辖区域内设置岗亭,否则按要求及时整改。

小区管理

管理到位,卫生整洁,设施完好。

责任区域:所辖开放式小区

1)无成堆垃圾及堆积物,无卫生死角,无乱张贴、乱涂写现象;

2)垃圾房(箱)无破损,周边无散落垃圾、垃圾房(箱)无满溢。必须日产日清;
3
)化粪池设施整洁无破损,作业地面无粪迹、垃圾、污水;

4) 公共设施(健身器材、宣传栏等)无破损、不洁现象;

5) 绿化无损毁枯萎缺失,绿化带不被侵占; 

6) 小区内无饲养家禽(畜)行为、绿地上无种植蔬菜现象

7) 小区内无道路破损,一经发现及时整改;

8) 不存在路面未硬化、明显坑洼积水、排水设施不完善、露天排水沟渠等现象;

9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区域执行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

10)小区里面的房屋幢号无缺损、楼梯卫生整洁。

河道管理

河道洁净,绿地整洁,设施完好,养护到位。

责任区域:辖区内河

1)河道两旁绿地无卫生死角,无乱张挂、乱晾晒行为;

2)河道边绿地无枯枝、死树、缺株(非种植季节除外)、病虫害;河道边绿地无明显泥土裸露或被占用,

草坪及时修剪,不出现杂草明显、成片枯黄或空秃现象;开放式广场和公园的相关设施无破损现象;

3)绿化养护作业后及时清理废弃物;

4)绿化辅助设施(支撑物和悬挂容器)未出现影响安全和美观的破损、不洁现象;

国有收储土地管理

地块管理规范,环境整洁

1)保持辖区收储地块环境整洁,无成堆垃圾及擅自种植或饲养家禽、家畜等现象;

2)严禁收储地块出现未经审批擅自搭建的建筑物或构筑物

3收储地块围墙未出现坍塌缺损或不洁现象。

 

小区

管理

管理到位,卫生整洁,设施完好。

责任区域:所辖开放式小区

1)无成堆垃圾及堆积物,无卫生死角,无乱张贴、乱涂写现象;

2)垃圾房(箱)无破损,周边无散落垃圾、垃圾箱(房)无满溢。必须日产日清;

3)化粪池设施整洁无破损,作业地面无粪迹、垃圾、污水;

4) 公共设施(健身器材、宣传栏等)无破损、不洁现象;

5) 绿化无损毁枯萎缺失,绿化带不被侵占;

6) 小区内无饲养家禽(畜)行为、绿地上无种植蔬菜现象

7) 小区内无道路破损,一经发现及时整改;

8) 不存在路面未硬化、明显坑洼积水、排水设施不完善、露天排水沟渠等现象;

9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区域执行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

10小区里面的房屋幢号无缺损、楼梯卫生整洁。

河道

管理

河道洁净,绿地整洁,设施完好,养护到位。

责任区域:辖区内河

1)河道两旁绿地无卫生死角,无乱张挂、乱晾晒行为;

2)河道边绿地无枯枝、死树、缺株(非种植季节除外)、病虫害;河道边绿地无明显泥土裸露或被占用,草坪及时修剪,不出现杂草明显、成片枯黄或空秃现象;开放式广场和公园的相关设施无破损现象;

3)绿化养护作业后及时清理废弃物;

4)绿化辅助设施(支撑物和悬挂容器)未出现影响安全和美观的破损、不洁现象;

国有收储土地管理

地块管理规范,环境整洁。

1)保持辖区收储地块环境整洁,无成堆垃圾及擅自种植或饲养家禽、家畜等现象;

2)严禁收储地块出现未经审批擅自搭建的建筑物或构筑物

3收储地块围墙未出现坍塌缺损或不洁现象。

市政设施管理

设施齐全、标识清晰,整洁完好。

责任区域:开发区除渡江路、外环南路、三环、四环、104国道外,及舜江东路的人行道

具体标准参照建设局

高铁

新城

管委会

区块管理

设施完好,卫生整洁,秩序井然。

责任区域:高铁新城区块,具体范围:四环线和江东路以北,曙兴路以东,杭甬高铁以南。

区农

林局

动植物管理

管理规范,环境整洁。

1)城区实行生猪定点屠宰,集中配送;

2)病死动物实行无害化处理;

3)做好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城区周边无焚烧现象。

区气

象局

气象设施管理

管理规范,

安全整洁。

各类气象设施无破损、缺失,防雷设施安全可靠。

区安

监局

油漆

管理

管理规范,

监管到位。

油漆经营按要求监管到位。

区水务集团

 

水务设施及施工管理

设施规范设置,整洁完好,标识清晰。施工场地整洁规范。

1井盖无缺失破损,不与地面出现落差或移位及弹跳

2)消防栓及其它相关设施无破损;

3施工现场必须设置围挡和安全标志,竣工后及时清理现场,杜绝扬尘污染。

责任

单位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考核标准

区天然气公司

 

燃气设施及施工管理

设施规范设置,整洁完好,标识清晰。施工场地整洁规范。

1井盖无缺失破损,不与地面出现落差或移位及弹跳;

2)相关燃气公共设施无破损现象;

3施工现场必须设置围挡和安全标志,竣工后及时清理现场,杜绝扬尘污染。

区交通集团

 

公交设施及站场管理

设施规范设置,整洁完好,标识清晰。

保持公交始末站台、BRT站点环境卫生整洁;设施无破损,站牌设置规范、无残缺、标识清楚。

户外

广告

户外广告整洁完好。

所属站点广告无破损、断亮、保持整洁;不出现大面积破损。

施工

管理

施工场地整洁规范。

施工现场必须设置围挡和安全标志,竣工后及时清理现场,杜绝扬尘污染。

邮政

公司

 

邮政设施管理

设施规范设置,整洁完好,标识清晰。

邮筒(箱)及报刊栏等相关设施保持外观整洁、标识清楚,无锈蚀、破损。

 

区供电局

 

电力设施及施工管理

设施规范设置,整洁完好,标识清晰。

施工场地整洁规范。

1)电力井盖不得缺失、破损,不能与地面出现落差或移位及弹跳;

2)交接箱无破损、无严重锈蚀,立杆倾斜及电缆线路整齐无下坠、下挂;

3)电力施工现场必须设置围挡和安全标志,竣工后及时清理现场;杜绝扬尘污染;

4)交接箱立杆设置规范,不侵占盲道或影响行人正常通行,一旦发现问题按要求及时整改;

5)城区路灯及设施整洁,无损坏断亮,无倾斜。

责任

单位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考核标准

电信

上虞

分公

通讯设施及施工管理

设施规范设置,整洁完好,标识清晰。施工场地整洁规范。

1)电信井盖无缺失破损,不与地面出现落差或移位及弹跳;

2)公共电话亭外观整洁、无破损,无使用异常,无立杆倾斜、通讯线路下坠;

3施工现场必须设置围挡和安全标志,竣工后及时清理现场,杜绝扬尘污染;

4)电信通讯交接箱、立杆设置及标记规范,不得侵占盲道或影响行人正常通行,一经发现问题按要求及时整改。

移动

上虞

分公

 

通讯设施及施工管理

设施规范设置,整洁完好,标识清晰。施工场地整洁规范。

1)移动井盖无缺失破损,不与地面出现落差或移位及弹跳;

2)立杆无倾斜,通讯线路无下坠;

3)施工现场必须设置围挡和安全标志,竣工后及时清理现场,杜绝扬尘污染;

4)移动通讯交接箱、立杆设置及标记规范,不得侵占盲道或影响行人正常通行,一经发现问题按要求及时整改。

联通

上虞

分公

 

通讯设施及施工管理

设施规范设置,整洁完好,标识清晰。施工场地整洁规范。

1)联通井盖无缺失破损,不与地面出现落差或移位及弹跳;

2)立杆无倾斜,通讯线路无下坠;

3)施工现场必须设置围挡和安全标志,竣工后及时清理现场,杜绝扬尘污染;

4)联通通讯交接箱、立杆设置及标记规范,不得侵占盲道或影响行人正常通行,一经发现问题按要求及时整改。

中广

有线

 

通讯设施及施工管理

设施规范设置,整洁完好,标识清晰。施工场地整洁规范。

1)中广井盖无缺失破损,不与地面出现落差或移位及弹跳;

2)立杆无倾斜,广电线路无下坠;

3)施工现场必须设置围挡和安全标志,竣工后及时清理现场,杜绝扬尘污染;

4)中广广电通讯交接箱、立杆设置及标记规范,不得侵占盲道或影响行人正常通行,一经发现问题按要求及时整改。

各部门

(单位)

智慧城管

及时完成工作任务,问题结案率达95%以上,按时结案率达93%以上。

结案率=(结案数/当月应结案数)×100%,得分=结案率×20

按时结案率=(按时结案数/当月应结案数)×100%,得分=按时结案率×35

多次派遣(返工)率=(多次派遣〈返工〉数/应处理数)×100%,得分=1-多次派遣〈返工〉率)×10

紧急问题按时结案率=(紧急问题按时结案数/紧急问题应结案数)×100%,得分=紧急案件按时结案率×10督办件按时结案率=(督办件按时结案数/督办件应结案数)×100%,得分=督办件按时结案率×10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绍兴市 > 上虞区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shangyuqu/20210602/194830.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