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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塘镇关于开展文明创建“八大整治行动”的通知

2021-06-02 上虞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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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镇委〔2017〕15号

各行政村(居委)、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开展“城乡环境提质年”活动要求,有效突破全国文明城市、文明集镇创建工作瓶颈,根据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部署,结合文明集镇创建考核标准,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文明创建“八大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通过大力实施文明创建“八大整治行动”,着力实现环境卫生、交通秩序、公共管理、人文素质等方面的全面提升,推动我镇文明集镇创建工作水平再上台阶。

二、主要任务

(一)大力开展“环境卫生整治行动”

对建成区、集镇道路绿化带、背街小巷、餐饮店门口、建筑工地周围、城郊结合部等重点地段的卫生死角进行一次彻底清理,并加强巡查保洁力度。加强对道路两侧垃圾箱(房、桶)保洁力度,增加垃圾清运频率,防止垃圾外溢。

    牵头办线:城建办

    责任单位:城监中队、东联村、谢家塘村、晋生村

完成时间: 4月底前完成,全年保持

(二)大力开展“占道经营整治行动”

对建成区、集镇道路两侧、市场周边、学校周边的占道经营、跨门经营、流动摆摊、马路市场进行集中整治,并严格落实网格化的巡查管理机制,加强日常的巡查力量、巡查频率,保持整治效果。

    牵头办线:城建办

责任单位:城监中队、市场监督所

完成时间:4月底前完成,全年保持

(三)大力开展“市场环境整治行动”

    强化工作举措和整治力度,进一步提升谢塘农贸市场的保洁工作实效,着力完成市场内占道经营、消防通道堵塞、停车秩序混乱等问题的整治工作。同时,加快市场内破旧基础设施的改造提升工作,改善市场整体环境面貌。

    牵头办线:社会事务办

责任单位:市场监督所

完成时间: 4月底前完成,全年保持

(四)大力开展“餐饮店环境整治行动”

开展建成区、集镇范围内餐饮店的排查整治工作,对证照证件缺失或过期的,督促限期补办;对餐饮店内卫生不符合要求、缺少“五病”调离记录、消毒设备缺失或空转,熟食店员工未戴口罩手套,未启用防蝇设施的,督促整改落实。

责任办线:社会事务办

责任单位:市场监督所

完成时间: 5月底前完成,全年保持

(五)大力开展“建筑工地环境整治行动”

    对建成区、集镇各建筑工地的现场施工情况进行集中检查,重点对出工地车辆未冲洗、泥沙滴漏抛洒、工地内环境脏乱、宿舍内使用高功率电器等现象,督促施工方全面落实整改;

责任办线:城建办

责任单位:城监中队

完成时间: 4月底前完成,全年保持

(六)大力开展“小区环境整治行动”

对建成区、集镇范围内所有小区进行整治,重点对垃圾房、垃圾箱进行全面保洁;对卫生死角、楼道牛皮癣和楼道堆积物进行全面清理;对小区绿化进行全面补种养护;对小区宣传窗、楼道灯、楼道玻璃窗、防盗设施、消防设施、健身设施等基础设施进行全面排查与检修。同时加强对各小区随意遛放宠物、散放宠物、散养家禽、乱晒衣物、乱停放车辆、车库违规居住等现象的劝导管理力度。

    牵头办线:城建办

责任单位:城监中队、居委会、东联村、谢家塘村

完成时间: 4月底前完成,全年保持

(七)大力开展“交通秩序整治行动”

加大日常对违法停车现象的整治力度,重点取缔建成区、集镇主要道路和商业网点、市场、学校周边道路及人行道、盲道上的违法占道停车。常态化开展全镇性的不文明交通行为整治,切实减少非机动车、行人闯红灯、乱穿马路,以及公交车、出租车、私家车不礼让斑马线等不文明交通行为。    

牵头办线:综治办   

责任单位:新区交警中队

完成时间: 4月底前完成,全年保持

(八)大力开展“公共场所不文明行为整治行动”

组织志愿者在集镇主要交通路口,常态化开展高峰时段的“文明交通劝导”活动,教育引导市民群众遵守交通法规,礼让斑马线。针对公共场所吸烟、乱扔垃圾、随地吐痰、大声喧哗、着装不雅、损坏公物、破坏绿化、随意遛放宠物等不文明公共行为,常态化开展劝导活动,不断提升市民群众的公共文明意识。

牵头办线:镇团委

责任单位:镇团委、镇妇联、各行政村

完成时间:全年开展

三、工作安排

   (一)方案制订阶段(2017年3月15日前)

各责任单位对照各自职责任务,研究制订具体可行的工作方案,切实做到以问题为导向,精准发力、去除病灶、保持长效。同时严格做好方案涉及任务的部署落实工作,全力保障人员、资金等要素。

(二)全面整改阶段(2017年3月16日—6月)

各责任单位根据各项行动的时间安排,对照文明集镇创建测评标准和具体工作方案,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问题的排查整改工作。镇创建办将对各个行动的普遍性存在问题进行整治前、整治中、整治后的全程跟踪。

(三)全面深化阶段(2017年7月—12月)

    各责任单位进一步深化问题的整改整治工作,制订落实长效工作机制、管理机制,确保问题整治后不反弹。镇创建办每月将对文明创建“八大整治行动”的后续情况进行集中督查、反馈,对存在问题较为严重的进行通报批评。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实施文明创建“八大整治行动”是推动我镇文明集镇创建工作的重要途径,是提高群众文明素质和城乡文明程度的重要载体,是实践“创建为民、创建惠民”理念的重要举措,各牵头办线、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进行研究部署,制订具体工作措施,狠抓行动落实。

  (二)周密安排,落实责任。文明创建“八大整治行动”针对文明集镇创建工作短板,也是群众关心的热点。各牵头办线、责任单位要严格对照文明集镇创建标准,突出重点,分解任务,明确职责,实行定领导、定人员、定任务、定进度的“四定”责任制,制订好详细的工作方案和进度表,切实按照时间要求抓好各项行动的推进。

(三)加强自查,形成合力。各牵头办线、责任单位要按照镇里的统一部署,根据各自职能,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不断增强工作成效。要加强工作自查力度,发现薄弱环节,及时推动整改落实。同时,各责任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做到部门联手、上下联动,真正形成工作合力。

                               

                             

 中共谢塘镇委员会

                               2017年3月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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