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虞政办发〔2017〕6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加快推进我区低丘缓坡垦造耕地工作,同时保障低丘缓坡垦造耕地工作的质量,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加强低丘缓坡垦造耕地实施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把好踏勘关
严格实行垦造耕地选址,由国土部门牵头,财政、农林、水利、乡镇等部门(单位)参与进行现场联合踏勘,在符合土地整治规划的前提下,根据土地整治宜耕地后备资源情况与农业、林业、水土保持、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交通运输等专项规划相衔接。禁止在下列区域内进行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开发:(1)二十五度以上的陡坡地;(2)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和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范围;(3)自然保护区;(4)省级以上公益林、森林公园; (5)已规划明确的国(省、县)道交通用地;(6)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其他区域。
二、把好立项关
确定项目选址后,进行实地测绘,委托资质单位进行项目工程设计,在设计过程中充分考虑水土流失,地质灾害次生灾害的发生,靠山边做好地质灾害的防御工程,按照自然坡度确定合理标高,台阶式布局并设置挡墙和排灌设施。同一田块做到土地平整。设计方案进行专家论证,修改完善后才可立项,并进入项目预算和工程招投标。
三、把好质量关
项目进场前做好技术交底,按照设计方案进行实地放样,要求严格按工程设计施工,由监理单位进行现场监理,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耕保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适时进行进度督查。
四、把好验收关
工程完工后,进行后现状测绘,乡镇政府进行工程验收,乡镇政府提出区级验收申请,由国土牵头组织财政、水利、农林等部门进行验收,达到耕地质量和工程要求符合立项要求的予以通过验收。未达到立项要求的提交整改意见,整改完成后方可通过验收。
五、把好后续关
督促乡镇政府抓紧落实土地分配,交付使用,及时耕作,以奖代补资金20%用于三年管护期,确保无信访、无违章、无抛荒和配套设施完好。若有上述现象需整改完成后方可申请管护资金。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