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绍兴市 > 上虞区 > 正文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低丘缓坡垦造耕地工作的实施意见

2021-06-02 上虞区 收藏
朗读

虞政办发〔201763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加快推进我区低丘缓坡垦造耕地工作,同时保障低丘缓坡垦造耕地工作的质量,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加强低丘缓坡垦造耕地实施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把好踏勘关

严格实行垦造耕地选址,由国土部门牵头,财政、农林、水利、乡镇等部门(单位)参与进行现场联合踏勘,在符合土地整治规划的前提下,根据土地整治宜耕地后备资源情况与农业、林业、水土保持、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交通运输等专项规划相衔接。禁止在下列区域内进行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开发:(1)二十五度以上的陡坡地;(2)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和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范围;(3)自然保护区;(4)省级以上公益林、森林公园; (5)已规划明确的国(省、县)道交通用地;(6)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其他区域。     

二、把好立项关

确定项目选址后,进行实地测绘,委托资质单位进行项目工程设计,在设计过程中充分考虑水土流失,地质灾害次生灾害的发生,靠山边做好地质灾害的防御工程,按照自然坡度确定合理标高,台阶式布局并设置挡墙和排灌设施。同一田块做到土地平整。设计方案进行专家论证,修改完善后才可立项,并进入项目预算和工程招投标。

 三、把好质量关

项目进场前做好技术交底,按照设计方案进行实地放样,要求严格按工程设计施工,由监理单位进行现场监理,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耕保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适时进行进度督查。

四、把好验收关

 工程完工后,进行后现状测绘,乡镇政府进行工程验收,乡镇政府提出区级验收申请,由国土牵头组织财政、水利、农林等部门进行验收,达到耕地质量和工程要求符合立项要求的予以通过验收。未达到立项要求的提交整改意见,整改完成后方可通过验收。

五、把好后续关

督促乡镇政府抓紧落实土地分配,交付使用,及时耕作,以奖代补资金20%用于三年管护期,确保无信访、无违章、无抛荒和配套设施完好。若有上述现象需整改完成后方可申请管护资金。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10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绍兴市 > 上虞区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shangyuqu/20210602/194625.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