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虞建管工[2017]30号
全区各建筑施工、监理公司,在虞在建工程项目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宣传教育力度,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提高民工安全素质,弘扬安全文化,营造良好的安全氛围,根据国务院、省、市、区各级的统一安排部署,结合我区建筑施工实际,特制定2017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上虞行”活动方案,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精神,以“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题,聚焦监管执法、事故预防和安全法规知识等内容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推动安全责任落实,凝聚全社会安全发展共识,促进全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建设“创新之区、品质之城”、“健康上虞”提供坚强的安全保障,为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胜利召开创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活动主题
2017年安全生产月主题为“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活动时间
2017年6月1日-30日。
四、组织机构
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站、中心、窗口)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工程管理科,负责具体指导、协调工作。
五、“安全生产月”活动内容
(一)开展宣传贯彻《意见》精神活动
1、举办安全生产主题讲座。组织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讲座,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批示、《意见》、《安全生产法》和《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等主要精神,突出企业风险评估、企业责任落实、职业健康等主题,推动安全生产工作落地。
2、“职业健康伴我行”活动。倡导企业开展民工职业健康知识宣贯,集中听一次健康讲座、开展一次防护培训、观看一次安全生产教育片,在企业宣传栏、食堂、施工现场等场所张贴职业健康安全宣传图,提高广大民工的防范意识,改善民工工作环境、保护民工身体健康,助力“健康上虞”建设。
3、开展“安全生产网络行”活动
参加省安监局举办的各类安全生产网络活动,造浓“安全生产网络行”氛围。
(1)网上知识竞赛。发动广大民工参与包含《意见》、《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安全生产科普知识等内容的安全生产微信知识竞赛。
(2)网上随手拍评比。动员广大民工拍摄有“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元素和“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相关的标语、条幅、宣传画、活动现场等图片,于6月20日前直接报送区安委办邮箱(相关内容电话告知我局),择优评选出一、二、三等奖,予以相应奖励。
(3)网络评选活动。发挥网络宣传的辐射效应,开展“一幅安全画”网络评选活动,强化宣传效果,提升广大民工安全意识,切实提高社会公众的参与率、知晓率和满意率。
(二)开展安全生产深度宣传
1、“安全咨询日”活动。开展“安全咨询日”活动,设立现场咨询台,以分发宣传资料、现场解答等方式开展安全知识宣传。
2、多载体多角度宣传。充分利用移动电视、户外LED屏、报刊、微信等电子媒介,高频率播放安全生产宣传片、公益广告、微电影、安全生产知识等,提高广大民工安全生产意识,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关注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3、安全生产活动集中报道。在上虞日报、上虞广播电台开辟安全生产宣传专栏、专题,跟踪报道“安全生产月”活动,结合“八大战役”,播放活动新闻,组织新闻媒体进行现场采访,请企业主要负责人谈安全生产,对典型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进行积极报道宣传。
(三)开展三项比赛
发动广大民工参加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摄影、创作、征文比赛,进一步弘扬安全文化。
1、“安全最美”摄影比赛。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摄影比赛,评选优秀作品。参赛作品必须围绕“全面落实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主题,生动反映我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及成效,用艺术的视角诠释安全发展的内涵。作品必须原创,须提交原始电子版本,JPG格式,长边像素不小于3000。单幅、组照均可,组照每组不超过4幅。同时邮寄10英寸冲洗照片。参赛作品须统一在照片背面注明作品标题、说明文字和作者姓名、单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
2、安全文化精品创作比赛。紧密结合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积极选送主题清晰、创意新颖、制作精良、具有较好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理念引导作用的安全文化作品,微电影、警示教育片、公益广告、纪录短片、动画、动漫等均可,格式为MP4或mpg格式的高清视频。
3、贯彻落实《意见》征文比赛。认真贯彻落实《意见》精神,积极发动企业员工及广大民工撰写贯彻落实《意见》理论文章、体会、做法和经验,参赛者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结合本单位、本岗位工作情况,可以从宏观着手,也可以选取某一方面工作,字数原则不超过4000字,采用电子投稿方式,标注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以上三项参赛作品请于6月20日前直接报送区安委会办公室(相关内容告知我局),择优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和组织奖,予以相应奖励,并选送优秀作品参加全省安全生产月作品大赛。
(四)开展安全生产特色活动
1.安全生产全员培训教育。组织全区所有建筑企业围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基本知识技能、安全常识、应急常识等内容,结合风险特点,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培训教育计划,为企业、项目部送一套安全生产台账资料,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事故防范能力。
2.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评比活动。根据省局要求开展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活动,将创建评比活动作为推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严格按照评审标准,培育、推选出一批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及时总结示范企业创建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不断巩固和扩大创建成果,推动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的规范、有序、健康开展。
六、“安全生产上虞行”活动内容
(一)安全隐患“拍客”专题行。倡导全区建筑企业、广大民工拿起手机,加入安全隐患“拍客”行列,一起查找发现身边的安全隐患。结合夏季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主体责任,激发生动力,推动隐患排查治理、打非治违工作深入开展。
(二)安全生产应急演练专题行。开展多种形式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突发事故应急救援演练,要结合自身风险特点深入开展实战化应急演练,通过综合评估、查摆问题,完善优化预案;组织开展应急预案、应急知识、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方面的培训和比武竞赛等活动,提高广大民工防灾避险和应急处置能力。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宣传教育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基础性、全局性作用,及时成立领导小组,精心制定活动实施方案,细化分解任务,保障经费投入,推进部署落实,加强检查,确保“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上虞行”活动落到实处、有效开展。
(二)注重结合,务求宣传实效。要把“安全生产月”系列宣传活动和日常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与“八大战役”、深化安全生产隐患大整治结合起来,因地制宜策划好活动,从严从实从细开展好活动,努力使各项活动取得实效。
(三)强化考核,及时总结经验。要认真对照2017年上虞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上虞行”活动考核评分表,认真组织自评,并按时上报自评材料。各单位于6月4日前将活动方案报送我局工程管理科,“安全生产月”期间请于每周三前报送本单位一周内活动及其他相关工作开展情况(电子版),重大活动随时报送,请于7月2日前报送活动总结和活动有关数据统计表。报送情况将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
联系人:丁华英,联系电话:82212141,传真:82117638
附件:1.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
2.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统计上报数据
3.2017年上虞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和“安全
生产上虞行”活动考核评分表
绍兴市上虞区建筑业管理局
2017年5月31日
附件下载:附件3.doc
附件下载:附件2.doc
附件下载:附件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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