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行政村:
根据镇党委、镇政府《关于开展“城乡环境提质年”活动的实施意见》(上镇党〔2017〕17号)文件精神,为加快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提升百日攻坚行动,改善村容村貌,经研究,对渔家渡等12个村申报的拆后利用、脏乱差环境整治利用等小节点整治项目同意列为2017年农村环境综合提升建设项目。
一、实施主体及完成时间
项目实施主体为各行政村,原则上要求在6月30日前完成工程建设。超过建设时限的不再予以补助。
二、工程管理要求
1、各村要严格控制建设投资,每村投资额控制在15万元以内,超出部分不予补助。
2、各村要按照摸排申报的建设项目,抓紧组织编制设计、预算,按照村级工程建设管理相关要求规范组织实施,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管理,严控工程变更,原则上要求实行公开招投标,各村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招标方式。
3、各建设项目要体现拆后利用、脏乱差环境整治,确保项目建成后提升村庄环境面貌。
4、各建设项目完工后,要求报送完备的工程资料(包括工程设计、预算、招标、验收、结算等资料),镇财政根据工程结算审定价按比例予以补助。
5、工程结算审计完成后村付款最高不得超过合同价的80%,余款须经区农经中心抽审通过后结算拨付。
三、相关补助政策
本次农村环境综合提升建设项目的补助标准以70%为基准,最终补助比例按百日攻坚行动考核结果予以确定。其中考核前三名的行政村,补助比例为工程结算审定价的90%;考核第四名到第六名的行政村,补助比例为80%;考核第七名到第十二名的行政村,补助比例为70%,最后一名的行政村的补助比例为60%。对整治成效突出的村再予提高补助比例,整治成效特别差的、被上级通报的,降低补助比例直至取消补助。
工程在规定时间内完工,各项资料齐全,经村、镇验收合格,镇政府根据结算审定额按确定的补助标准下拨补助资金。
附件:2017年上浦镇农村环境综合提升建设项目清单
上浦镇人民政府
2017年度上浦镇农村环境综合提升建设项目清单
|
村 名 |
项目名称 |
投资额(万元) |
|
渔家渡 |
渔家渡村农村环境综合提升项目 |
15 |
|
舜江 |
舜江村农村环境综合提升项目 |
15 |
|
王湖 |
王湖村垃圾站点道路砌坎硬化工程 |
15 |
|
四峰 |
四峰村姜家停车场建设工程 |
5.1 |
|
四峰村小江外村停车场硬化绿化工程 |
2.9 | |
|
四峰村小江中央塘建设工程 |
1 | |
|
四峰村小江道路拓宽、停车场建设 |
6 | |
|
昆岙 |
昆岙村农村环境综合提升项目 |
15 |
|
梅坞 |
梅坞村破损道路修复及环境提升建设工程 |
15 |
|
上浦 |
上浦村农村环境综合提升建设项目 |
13 |
|
东山 |
东山村上埠头停车场建设项目 |
15 |
|
九连 |
九连村浦口公共停车场建设项目 |
7 |
|
九连村鲍岙公共停车场建设项目 |
5 | |
|
戚山 |
戚山村俞傅侯园环境美化工程 |
15 |
|
冯浦 |
冯浦村农村环境综合提升项目 |
15 |
|
夏家埠 |
夏家埠村农村环境综合提升项目 |
15 |
|
合计 |
|
17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