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为加强水务系统信访办理工作,确保信访渠道畅通,提高信访工作质量和效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区政府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订本制度:
一、 信访分类
信访件主要分来电、来信、来访、网上投诉四类。
二、 职责分工
集团公司专设信访办,负责信访受理、转办、催办和答复。信访承办工作实行归口责任制(含答复件拟稿),凡属于业务性的,由归口单位(部门)负责承办;属于综合性的,由集团机关相应部办负责协调、承办。
三、 工作程序
1.登记。接到信访件时,要当即收文登记。
2.阅批。及时送呈领导阅批,并根据领导批示意见送交有关部门及时处理,并对重要来信负责催办。
3.查处。对信访事项需调查核实的,要及时组织调查,调查情况和处理结果要有记录,并由承办部门经办人员和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
4.报结。按规定格式形成查处材料。查处材料经领导审批后及时向信访人作出答复,需报告“浙江省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或有关部门的,及时一并报送。
四、工作要求
1.自觉执行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遵守信访保密纪律,不得扩散信访中反映的情况和问题。
2.热情接待,礼貌待人,耐心倾听来访者的陈述,详细询问相关内容,认真做好记录,如实反映群众意见和要求,耐心做好解释说明和群众思想的疏导工作。
3.办理时限,对来电、来信、来访、网上投诉信访件,一般5个工作日内办结,情况较复杂的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受理,办理期限不得超过30个工作日。
4.由于工作责任心不强,导致信访件不按时办理,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对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因工作失职,造成严重后果,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的,将对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视情节严肃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