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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二○一七年秋季崧厦镇小学、初中招生工作的意见

2021-06-02 上虞区 收藏
朗读

崧镇政〔2017〕37号

 

  

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镇属各学校(幼儿园):

    为认真做好崧厦镇2017年秋季小学、初中招生工作,根据区教体局2017年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择校收费和做好阳光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虞教体〔2012〕40号文件精神,结合崧厦镇教育工作实际,特提出2017年秋季小学、初中招生工作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小学一年级招生

    1.新生年龄:2011年8月31日(含,下同)前出生。

    2.新生户籍:2017年6月30日前迁入所在施教区。

    3.招生规划:

    各学校根据教育事业发展规划,2017年秋季新生招生班级充分开足,并于 6月1日前,由各校向社会进行公布。

    4.施教区划分

 

 

学  校

施  教  区  划  分

崧厦镇中心小学

顾家弄社区、祝家街社区、跃进桥社区、共何村、新光村、潘韩村、严巷头村、丁泽村的适龄儿童。

金近小学

前庄村、章黎村、舜源村、雀嘴村、双埠村、任谢村、福海村、祝温村、金中村的适龄儿童。

夏丏尊小学

东上湖村、联胜村、庙川村、万湖村、新下湖村、寺前村、杭郭村、联塘村、勤联村、联海村的适龄儿童。

三联小学

杨凌湖村、东凌湖村、蔡林村、三友村、黄家堰村、港联村的适龄儿童。

华镇小学

章家村、陆家村、时华村的适龄儿童。

西华小学

西华村、三华村、内五甲村的适龄儿童。

西塘小学

吕家埠村的适龄儿童。

 

 

    5.报名办法:符合新生年龄和户籍规定的学龄儿童,按划分的施教区,持户口簿、父(母)或本人住宅房产证、出生证、预防接种卡、学前教育登记卡等相关证件的原件与复印件分别到相应学校报名。

适龄儿童因特殊原因需免学、缓学的,由其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经施教区学校批准方可办理。因身体原因申请免学、缓学的,应当附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的证明。缓学期一般为一学年,缓学期满仍不能就学的,应当重新提出缓学申请。

    适龄残疾儿童原则上随班就读,符合区特殊学校及省市区指定的相关学校就读条件的到区特殊学校(培智学校)和相关学校就读,确实无生活自理能力和学习能力的应申请上门送教。

    二、初中一年级招生

    1.招生对象:户籍在崧厦镇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2.新生户籍:2017年6月30日(含)前迁入崧厦镇。

    3.招生规划

    各学校根据教育事业发展规划,2017年秋季新生招生班级充分开足,并于 6 月 1日前,由各校向社会进行公布。

    4.施教区划分

 

 

学  校

施  教  区  划  分

崧厦镇中

祝家街社区、顾家弄社区、跃进桥社区、万湖村、东上湖村、联胜村 、新下湖村、庙川村、杭郭村、寺前村、勤联村、联塘村、联海村、前庄村、章黎村、舜源村、雀嘴村、双埠村、任谢村、福海村、祝温村、金中村、丁泽村、共何村、新光村、潘韩村、严巷头村、时华村(东华片)

崧厦镇二中

杨凌湖村、东凌湖村、蔡林村、三友村、黄家堰村、港联村、吕家埠村、章家村、陆家村、时华村(三朋桥片、裴家片)、西华村、三华村、内五甲村

 

    5.报名办法:户籍符合规定的适龄少儿持户口簿、父(母)或本人住宅房产证及相关证件的原件与复印件到相应施教区学校报名。

    三、有关问题界定

    1.新生户籍要求和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内,如未在同一户籍内的回法定监护人所在户籍施教区就读。

    2.新生户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不在施教区内,但居住地在施教区内且新生或法定监护人拥有集镇商品房房屋产权的,集镇商品房房屋所对应施教区根据《关于明确国有出让土地住宅房产户籍管辖区域的通知》(崧镇政〔2014〕31号)确定,其房屋必须为商品住宅房,住宅房产证发证时间为2017年6月30日前,或提供购房发票、税单、房产过户手续等,截止期同上,在各校学额未满的前提下,由法定监护人提出借读申请,再根据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招生至各校省定班额饱和为止。

    3.重大商贸项目入驻业主子女入学工作,根据《崧厦镇关于明确重大商贸项目入驻业主子女就学意见的通知》(崧镇政〔2016〕36号文件)执行。

    4.新居民子女入学,根据区相关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在我镇区域内统筹安排就读(具体见附件《崧厦镇人民政府关于新居民子女教育管理工作的意见》(崧镇政〔2017〕35号文件);外来引进人才之女入学,按照区相关文件执行。

    5.镇东小学招收崧厦镇中心小学、夏丏尊小学所在施教区内符合条件的新居民子女。

    6.严巷头村(唐嘉桥片)的本地生,以尊重历史和就近入学的原则,可由监护人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核同意,可以在夏丏尊小学就读。

    7.其他各类学生就学情况按原政策意见执行。

    8.区级体育特色项目基地学校按照局体育特招生相关政策执行。

    四、严格招生秩序

    1.加强招生工作领导。招生工作是事关千家万户切身利益、社会稳定和系统形象的大事,需予以高度重视。全镇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教育分管领导为副组长,镇社会事务办、教育总支、工贸办、派出所、新居民事务所、社救办、规划建设办等办线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社会事务办,教育总支协同社会事务办具体协调全镇各校招生工作。各校要切实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熟悉招生政策、工作细致、服务热心的教师为成员的招生工作班子,以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切实提高社会对学校招生工作的满意度。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要加大宣传,做好村民工作,正确理解招生政策,确保社会稳定。

    2.严格执行招生规划。各学校不得擅自扩班和缩班,确实需要扩班、缩班的,由学校向区教体局提出书面申请,经区教体局研究决定;要严格控制班额,未经批准,新招中小学班额按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

    3.严密招生工作程序。今秋崧厦镇中小学报名时间根据局相关文件执行,各校务必严格按照文件精神,认真核对户籍、房产证等证件。

    4.严肃招生工作纪律。各校要制订招生工作日程表,并抓好招生工作人员的有关招生政策培训,严肃招生纪律,要求招生工作人员做到接待热心,服务周到,解释政策准确无误,验证工作仔细慎重,确保招生工作顺利圆满。同时鼓励家长对违反招生政策的行为进行监督,举报电话:崧厦镇人民政府,82061291;崧厦镇教育党总支,82061569;咨询电话:崧厦镇二中,82689567;崧厦镇小,82536665;夏丏尊小学,82686828;金近小学,82669622。

 

 

 

                             

                              崧厦镇人民政府

                               2017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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