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崧镇政〔2017〕48号
各村、社区及企事业单位:
学生溺水死亡已列入浙江省平安建设县(市、区)考核重要指标之一。根据虞政办发〔2013〕161号《上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化防范中小学生溺水事故联动机制的通知》要求,为切实保护青少年的生命安全,进一步深化防范中小学生溺水事故联动机制,推动形成和完善齐抓共管防溺水工作的新格局,要求各村、社区及企事业单位采取坚决有力措施,齐抓共管防止溺水事故的发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防范溺水事故专项工作小组
镇成立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任组长,分管教育、政法、城建、农业、妇联、团市委、关工委等工作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社会事务办、综治办、规划建设办、农业农村办、宣传办等办线主任为成员的专项工作小组。各村、社区及企事业单位也要成立学生防溺水工作领导小组,并于6月16日前上报领导小组名单,明确责任,强化措施,迅速行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青少年学生的生命安全。
二、建立安全管理联防联控机制
我镇地处宁绍平原,河网交织,因学生擅自游泳、嬉水等引发的溺水事故时有发生,各村、社区及企事业单位要从中吸取教训,从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和保护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的高度,把防范学生溺水事故作为当前的一项紧迫任务抓紧抓好。各村、社区及企事业单位要多形式组织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留守儿童等群体开展有益的暑期活动,减少因缺乏家长看护而到河边、池塘边嬉水游泳导致溺亡情况的发生;要加强对学校周边易发生溺水事故重点水域的安全管理,开展学生经常活动区域及周边安全隐患的排查,加强对在建工地、人工开挖或自然形成水潭周边的隐患排查,加强对水库的管理;要在危险路段及水域设置安全警示标牌,设立安全隔离带、防护栏,做到及时发现险情,及时消除隐患;要对学生经常嬉水游泳的重点区域聘请专人或组织志愿者、退休人员进行巡查和劝阻。
三、加大宣传教育力度
镇政府通过有线电视、广播等媒体,广泛宣传各种安全知识及溺水自救知识,教育广大青少年珍惜生命,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各村、社区及企事业单位要利用广播、黑板报、宣传窗、悬挂防溺水安全标语等宣传工具提醒家长加强对青少年儿童的监护和教育。要根据暑期气温变化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溺水预警宣传,防患于未然。
四、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
各村、社区及企事业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做好本辖区内新居民子女和留守儿童的调查摸底工作,建立防范学生溺水事故责任追究制。对每一起学生溺水事故,必须立即向上报告,相关部门及时调查研究,分析事故原因,查找薄弱环节,总结经验教训,切实改进工作。对教育宣传责任不落实,管理措施不到位,重点水域漏管失控等导致学生发生群死群伤的,要严肃追究其责任。
崧厦镇人民政府
2017年6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