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陈党[2017]30号
各村(站所)、机关各办线:
为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开展“城乡环境提质年”活动的实施意见》(区委〔2017〕22号)和《关于深化农村非法“一户多宅”整治和拆后土地综合处置利用有关工作的通知》(区委〔2017〕40号)文件精神,进一步优化农村环境面貌,不断提高群众获得感、幸福感。经研究,决定在全乡范围内开展“清违建、清两侧、清拆后”亮剑攻坚行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1、清违建:力争5月底前完成各村摸排上报中三类处置清单任务的100%;年底通过“无违建乡镇”复核验收。
2、清两侧:5月底前乡村主要道路两侧村容村貌整体提升。
3、清拆后:6月底前基本规范拆后土地综合利用。
二、工作原则
1、排定时序,梯次推进。
2、确权发证,统筹推进。
3、整合力量,协同推进。
三、方法步骤
1、清违建。以小城镇与各村为单位组团梯次推进,确定虹溪村先行推进,虹溪村户情分析后按照排定时序逐村滚动推进,各村攻坚行动采用“六步工作法”推进:
(1)户情分析:安排4-6天左右时间,结合农房确权登记工作,集中时间开好户情分析会,要求联村领导、联村干部、村班子成员全部参加,建设发展办、国土所人员做好业务指导。对于户情明晰的做好农房确权登记,对于疑难户情必须到现场核对确定,全乡统一标准,确权确违。
(2)户情公示:时间2天,对户情分析后的所有三类处置清单情况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并组织召开党员、村民代表会议进行公开。
(3)“拆”字上墙:时间1-2天,对排定需要拆除的违法建筑逐一写上“拆”字和编号,拍照留存,并下发限期拆除通知书。
(4)实地巡查:时间1天,组织联村干部、村干部、党员、村民代表等组成巡查团,对“拆”字上墙情况进行巡查,相互监督,营造声势。
(5)限期自拆:时间5-7天,由各村党员干部、村民代表带头,农户跟进自行拆除违法建筑。
(6)强制拆除:时间2-4天,联合区综合执法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和组织乡、村干部集中开展强拆,相关站所做好配合工作。
2、清两侧。时间为5月上旬到6月上旬,集中一个多月时间,对全乡所属县道、乡道及村主要道路两侧进行一次集中整治。如与主体建筑材质风格不相符及影响村容村貌和视觉观瞻效果的(包括简易棚、彩钢棚、危旧房屋等),必须拆除或进行改造(墙面刷白、屋顶瓦片化改造,不得使用石棉瓦、彩钢棚等材料)。小城镇片主要道路两侧由乡建设发展办负责整改,村主要道路两侧由所在村负责整改。
3、清拆后。时间为5月下旬到6月底,结合农村环境综合提升专项整治行动,违法建筑拆除后,建筑垃圾要做到“即拆即清”,1周内必须清理完毕,拆后利用必须及时跟进,根据“宜耕则耕、宜建则建、宜绿则绿”的要求,对违法建筑拆除后腾出的空间地块进行利用(复绿、复垦、规划、建设等)。6月底前乡组织人员对拆后利用进行督查,督查结果将作为拆违政策奖补的主要依据。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攻坚行动是推进深化农村非法“一户多宅”整治和拆后土地综合处置利用有关工作的有效载体,各村和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将亮剑行动作为5月份工作的重中之重。亮剑攻坚行动期间,全体机关干部、相关站所、各村干部要按照乡党委、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全面全程参与到攻坚行动中来。党员干部要带头亮剑,集中攻坚,牢固树立不达标准绝不罢休的信心和决心。
2、加强“拆”字开路。要坚持以“拆”开路,摸清摸准违法建筑问题清单,直接面向违法建筑亮剑,不漏拆,不错拆,公平公正公开地推进违法建筑拆除工作,特别要突出农村“一户多宅”、影响消防、侵占公共利益、信访强烈的违法建筑和规模畜禽养殖场,开展针对性的帮拆强拆。全乡上下要咬紧牙关,借势借力,合力攻坚,以违法建筑拆除打开农业农村工作新局面。
3、加强舆论宣传。各村要切实统一班子成员、党员及村民代表思想,做到党员干部带头,积极参与“三清”亮剑攻坚行动。对亮剑攻坚行动期间,不带头或阻扰控违拆违和农村环境整治的村干部一律停职,不自觉整改的党员一律确定为警示型党员。同时,要利用横幅、宣传窗、微信等平台,对亮剑攻坚行动进行宣传,切实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4、加强资金保障。集中攻坚活动期间,对控违拆违拆除奖励政策按原政策执行,畜禽养殖场拆除奖励政策按规定政策执行。扎实抓好农村控违拆违及环境卫生整治,在6月底通过验收,并实现提档升级的,予以补差奖励。
5、加强监督机制。乡纪委全程监督攻坚行动进展情况,结合区“三改一拆”专项整治问责办法、乡机关干部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和村干部工作实绩月度考核办法给予相应问责与考核;乡村两级拆违公开举报电话:0575-82505089、82921500。
附件:1、“清违建”攻坚行动时间参考表
2、亮剑攻坚行动每日进度表
中共陈溪乡委员会
陈溪乡人民政府
2017年5月5日
附件1:
陈溪乡“清违建”攻坚行动时间参考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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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
户情分析 |
户情公示 |
拆字上墙 |
实地巡查 |
限期自拆 |
强制拆除 |
业务指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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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陈岙 |
5月9-14日 |
5月15-16日 |
5月17日 |
5月18日 |
5月17-23日 |
5月24-28日 |
陈卫江 |
|
夏家岙 |
5月9-14日 |
5月15-16日 |
5月17日 |
5月18日 |
5月17-23日 |
5月24-28日 | |
|
陈溪 |
5月9-14日 |
5月15-16日 |
5月17日 |
5月18日 |
5月17-23日 |
5月24-28日 |
龚 新 |
|
石笋山 |
5月9-14日 |
5月15-16日 |
5月17日 |
5月18日 |
5月17-23日 |
5月24-28日 | |
|
虹溪 |
5月8-10日 |
5月10-12日 |
5月13日 |
5月14日 |
5月13-19日 |
5月20-23日 |
陈立宇 |
|
塔溪 |
5月9-14日 |
5月15-16日 |
5月17日 |
5月18日 |
5月17-23日 |
5月24-28日 | |
|
旭峰 |
5月9-14日 |
5月15-16日 |
5月17日 |
5月18日 |
5月17-23日 |
5月24-28日 | |
|
太平山 |
5月9-14日 |
5月15-16日 |
5月17日 |
5月18日 |
5月17-23日 |
5月24-28日 |
丁金金 |
|
陈家岙 |
5月9-14日 |
5月15-16日 |
5月17日 |
5月18日 |
5月17-23日 |
5月24-28日 | |
|
干溪 |
5月9-14日 |
5月15-16日 |
5月17日 |
5月18日 |
5月17-23日 |
5月24-28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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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城镇 |
5月8-12日 |
5月13-14日 |
5月15日 |
5月16日 |
5月15-21日 |
5月22-25日 |
城建办 |
注:1、各村由联村片长任组长,主要督促攻坚进度推进;联村组长为联络员,主要负责联系业务指导成员和数据统计上报;
2、虹溪村户情分析(8日下午)业务指导成员共同参加。
附件2:
陈溪乡“清违建、清两侧、清拆后”亮剑攻坚行动每日进度表
填报村: 填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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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别 |
总完成整治 |
当日完成整治 |
累计完成整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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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建筑拆除 |
处数 (处) |
面积 (m2) |
处数 (处) |
面积 (m2) |
处数 (处) |
面积 (m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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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禽养殖场拆除 |
处数 (处) |
面积 (m2) |
处数 (处) |
面积 (m2) |
处数 (处) |
面积 (m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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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路两侧彩钢整治 |
整改处数 (处) |
整改面积 (m2) |
整改处数 (处) |
整改面积 (m2) |
整改处数 (处) |
整改面积 (m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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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后利用 |
处数 (处) |
用途 |
处数 (处) |
用途 |
处数 (处) |
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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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主职干部签名: 联村片长: 联村组长签名:
注:1、此表请从5月15日开始每日下午4时前报乡建设发展办,汇总后在乡政府一楼通报拆违进度。
2、上报表格需经各村主职干部、联村片长、组长签字后,由联村组长负责上报;
3、涉及小城镇整治进度由建设发展办主任负责上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