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行政村、企事业单位党(总)支部:
为认真贯彻中央文明办关于“全国文明城市要深化创建工作、保持经常化”和省委关于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精神要求,深化文明创建工作,促进文明创建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全域化,全面提升文明创建整体水平。现决定继续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以“创建文明集镇,共建美好家园”为主题的文明集镇创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城市工作会议新要求新部署,继续以“镇容整洁、乡风文明”为目标,通过广泛宣传发动,充分依靠与发动群众,切实提高农民群众的文明素质和集镇文明程度,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营造向上向善、文明进步的良好环境和氛围。
二、工作目标
通过创建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加强集镇基础设施建设,提升集镇规范化管理,着力完善集镇功能、改善集镇环境、营造集镇特色、提升集镇品位,深入推进群众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使集镇居民文明素质和生活质量进一步提高。
三、工作内容
在集镇范围内,继续围绕集镇环境、集镇秩序、集镇管理、乡村文明建设四个方面深入开展文明集镇创建,创建主要内容详见附件。
四、工作考核
1.围绕创建内容,根据各自实际,各责任单位经常性开展自查自纠、整改提升活动,对照文明集镇创建量化考核机制,不断提升文明创建的整体水平。
2.绍兴市、上虞区文明委建立了明查暗访制度,将切实加强监督检查,每月开展明查暗访,将定期不定期的组织力量对我镇文明集镇创建情况进行抽查,严格工作责任追究。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文明集镇创建工作是加快实现农村现代化的重要途径,是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重要载体,也是一项面广量大的系统工程,各行政村要高度重视,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工作,各基层站所要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合力推进,切实提高集镇的居住环境、人文环境和群众素质,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二)积极发动,广泛参与。要通过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相结合的方式,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文明集镇创建工作,扩大知晓度和影响力,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引导其热情投身文明集镇创建活动。创建过程中要通过“文明创建我带头”、“我为创建献一计”等活动,形成领导重视、社会关心、百姓支持的良好局面,共同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
(三)完善机制,强化整改。要建立健全创建工作组织领导、宣传发动、投入保障、责任分工、领导联系、单位共建、考核激励等各项工作机制,促进创建工作常态化、规范化,拓展创建的广度和深度,扎实推进创建各项工作。同时要联合基层站所,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狠抓进度,切实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加大问题整改力度,加强工作宣传和舆论监督,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质性效果。
附件:驿亭镇文明集镇创建考核标准(2017年版)责任分解表
中共驿亭镇委员会
二0一七年三月三十一日
附件下载:关于建立健全驿亭镇文明集镇创建长效工作机制的意见[驿委〔2017〕47号].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