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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浦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村级集体资产资源承包合同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

2021-06-02 上虞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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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行政村、有关单位:

为确保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权益,保障村级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清理和纠正目前村级集体资产发包中存在的问题,根据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经研究,决定在全镇开展村级集体资产资源发包合同的专项清理。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专项清理工作目标

摸清合同管理底细,彻底消除口头合同,重新发包到期合同,清理发包无偿占用集体资产资源,修正完善合同内容,收缴拖欠承包款,加强承包合同的管理。建立承包合同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

二、专项清理工作内容

1、无承包条件的合同处置。因资源已征用或无承包条件,在处理好以前拖欠承包款的基础上,经村三委会讨论后核销,并报镇农经中心备案。

2、彻底消灭口头合同。不论承包面积大小,承包款多少,对口头合同要按照该资源当前的市场承包价订立规范的承包合同。

3、期满合同处理办法。对承包期满的资产资源原则上要采取公开招投标重新发包,因承包期内投入较大,按合同条款难以处理经济补偿,如承包者愿意继续承包,经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后,按不低于目前该资源的承包价进行延包。

4、无偿占有资产资源处置。对既无书面合同,又无口头合同,也不缴承包款被无偿占用的村集体资产资源及村民擅自在路边、山边、河边开垦种植养殖的资源,进行一次彻底梳理统计,根据村实际情况收回或按规定要求发包。

5、收缴拖欠承包款项。不论到期合同、未到期合同、口头合同有拖欠承包款的,除有法律争议或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外,要求全部收缴。前几年已到期的合同,期满后至重新发包止的承包款按原合同收缴。

6、修正完善合同内容。对合同中存在部分条款和违约责任不明确、合同内容有违反法律法规、合同标的显失公平、长期永久合同、合同期限过长而预期承包款偏低等情况,重新调整完善。

三、专项清理工作安排

专项清理工作分四个阶段,从6月中旬开始,到10月底全面完成。

1、调查摸底阶段(7月15日前)。各村在今年6月份调查的基础上,重新调查核实合同的底细,摸清合同问题,核准拖欠的承包款项,分别填报《资产资源租赁、承包合同调查表》(见附1)、《口头合同调查表》(见附2)、《到期合同调查表》(见附3)、《无偿占用资产资源调查表》(见附4)、《合同管理调查情况》(见附5)于7月15日前报镇三资管理办公室。

2、全面整改阶段(8月15日前)。对清理出的问题合同,按依法、规范、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的原则,进行整改完善。其中,对合同中存在条款内容不合理和违约责任不明确的,进行修改补充;对合同内容有违反法律法规的,进行纠正完善;对合同标的显失公平(明显与目前市场价格不符、未建立收益逐年增长条款等)、合同期限过长(原则上资源类不超过10年、资产类不超过5年)、预期承包款偏低的,进行调整变更;加大收缴承包欠款。对各类承包欠款落实责任、落实人员,集中进行收缴。对逾期不交的,依法按合同违约责任进行处置;对无法律争议或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而欠交的,镇、村二级应采取行政、司法等多种措施加以收缴。《问题合同整改情况表》(见附6)、《合同欠款收缴情况表》(见附7)和《5000元以上欠款合同收缴明细表》(见附8)在8月底前上报镇三资管理办。

3、集中攻坚阶段(9月15日前)。各行政村对合同存在问题突出、收缴承包欠款难度大等工作难点,要集中力量,攻坚克难。派出所、司法所、电力、水务、市场监督等部门要配合行政村开展欠款收缴。在收缴过程中对信誉不好、拖欠时间较长、拖欠金额较大的承包方,要将其列为集体资产发包承包资格的黑名单,禁止其在本镇范围内承包村级集体资产。

4、检查验收阶段(10月15日前)。镇三资办组织将对各村合同的清理核实、整改完善、欠款收缴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并将验收情况进行通报。凡是验收不合格的,要在半个月内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进行通报,约谈村主职干部与联村组成员,实施问责追查。各村要健全完善农村承包合同登记簿,镇“三资”办要完善农村承包合同的管理台帐。

四、专项清理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镇建立以镇长为组长,农业副镇长为副组长,镇纪委、信访办、组织线、派出所、司法所、财政所、市场监督所、供电供水等单位领导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镇村级承包合同的专项清理工作;各村要建立以村三委会成员为成员的工作小组,负责本村内承包合同的专项清理工作;由村党组织书记负总责,落实专人实施。

2、强化工作合力。结合进一步深化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动员会,进行专题部署,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镇“三资”办负责业务指导;镇宣传线负责宣传营造氛围;派出所、司法所负责在村级合同欠款收缴中提供法律支持;市场监督管理、供电、水务等部门站所配合行政村实施对承包欠款的收缴;镇信访办负责专项行动中信访调处;镇纪委负责对合同管理中涉及党员干部违规违纪情况的查处。各行政村要承担主抓责任,核查承包合同,落实问题合同的整改,规范合同管理制度。

3、建立监管机制。建立资产资源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承包合同管理纳入行政村年度“双争”目标责任考核。镇纪委对承包合同管理工作进行定期督查,通报违规、瞒报等情况,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1、《资产资源租赁、承包合同调查表》

2、《口头合同调查表》

3、《到期合同调查表》

4、《无偿占用资产资源调查表》

5、《合同管理调查情况》

6、《问题合同整改情况表》

7、《合同欠款收缴情况表》

8、《5000元以上欠款收缴明细表》

 

上浦镇人民政府

2017年7月5日

 


附1:

____________村资产资源租赁、承包合同调查表

 

序号

资产、资源名称

承包方

面积

(亩)

承包起止时间

年承包款

(元)

是否属

农户流转

承包款收缴止期

至2016年12月底拖欠承包款

备注


附2:

 

____________村口头合同调查表

序号

资产、资源名称

面积

(亩)

年承包款

(元)

承包款收缴止期

至2016年底拖欠承包款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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