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虞 农〔2017〕10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目录(2017年度)》的通知(浙财预〔2016〕55号)和《绍兴市动物防疫和病死畜禽收集处置政府购买服务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绍市农〔2017〕6号)、《上虞区深化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虞政办发〔2017〕110号)等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制定了《绍兴市上虞区动物防疫政府购买服务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和《绍兴市上虞区病死畜禽收集处置政府购买服务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1、绍兴市上虞区动物防疫政府购买服务改革试点实施方案
2、绍兴市上虞区病死畜禽收集处置政府购买服务改革试点实施方案
3、动物防疫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招标文件及服务协议(供参考)
绍兴市上虞区农林局 绍兴市上虞区财政局
2017年7月7日
附件下载:虞农[2017]105号附件1、2、3.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