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局机关各科室(直属机构、下属事业单位)、各所(分局):
为扎实做好我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复评迎检工作,针对涉及我局市场基础相对薄弱,餐饮店短板较多,按照区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经局党委研究决定开展文明城市创建“红盾1号”集中整治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集中整治行动,按照“责任落实、管理规范”的原则,加强对建成区市场、餐饮店、小区车库(车棚)及附房违规经营的管理,确保建成区内的市场、餐饮店、小区车库(车棚)及附房符合《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标准》。
二、整治范围和重点
(一)整治范围
百官、曹娥、东关、崧厦、小越、道墟、梁湖等市场监督管理所辖区。
(二)整治重点
建成区范围内的市场、餐饮店、小区违规经营车库(车棚)及附房。(二张《问题整改清单》详见附件1、附件2),主要包括:
1.市场整治重点:(1)设置3处以上“讲文明树新风”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公益广告;(2)柜台、摊位摆放整齐、无占道、出摊经营现象;(3)加强巡回保洁,实时保洁,放置垃圾收集桶,并及时清理垃圾,保持环境卫生干净整洁;(4)要求熟食摊位规范经营;(5)要求补齐证照,亮证经营;(6)要求对厕所及时保洁,清除异味,增设提示语。
2.餐饮店整治重点:(1)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持证及量化分级等相关公示信息上墙情况;(2)健康证和落实晨检(“五病调离”)及记录情况;(3)餐饮具消毒设备及消毒记录情况,一次性餐具是否超过保质期;(4)食品处理区域环境卫生情况,是否启用防蚊蝇设施;(5)文明就餐提示张贴情况;(6)食品原料采购台帐与贮存情况。
3.小区车库(车棚)、附房整治重点:取缔车库(车棚)及附房违规经营。
在做好二张《问题整改清单》提到问题整改工作的基础上,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测评点位类型及实地考察标准》(附件3)进行整治。
三、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8月6日-8月7日)。对照在全国文明城市复评迎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二张《问题整改清单》和《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实地考察标准》查找问题,制订整治行动方案,召开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推进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