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村(居)、办线、企事业单位:
《上虞区谢塘镇居住出租房屋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镇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谢塘镇人民政府
2017年7月1日
上虞区谢塘镇居住出租房屋综合整治
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强和规范全镇居住出租房屋管理,根据《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虞区居住出租房屋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虞政办发〔2017〕129号)的精神,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居住出租房屋综合整治工作,特制订如下具体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国家、省、市、区有关政策、法规为依据,牢牢把握科学发展主题,结合“八大战役”、“五水共治”、“三改一拆”等重点工作,集中整治居住出租房屋各类安全隐患,进一步落实居住出租房屋管理责任,努力改善居住环境,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合力推进“平安谢塘”建设。
二、 工作目标
通过综合整治,全面摸清居住出租房屋各类安全隐患底数和基本状况,落实“拆、整、改、管”整治措施,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建立以政府牵头、职能办线、站所分工协作指导、村(居)属地落实的出租房屋长效管理机制,力争实现“六个100%”的目标,即居住房屋出租登记率、居住房屋治安(消防)责任书签订率分别达到100%、违法违规出租行为查处率达到100%,群租房、“三合一”及有安全隐患的居住出租房屋整改合格率达到100%,流动人口居住登记率、信息准确率分别达到100%。
三、组织领导
成立由镇长任组长,政法分管领导、派出所所长任副组长,其他班子领导为成员的谢塘镇居住出租房屋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居住出租房屋综合整治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整治办”),整治办设在镇新居民事务所,负责日常组织协调、指导督查、考核考评、情况通报等工作。
四、整治重点
(一)重点区域
整治区域为全镇范围,重点为集镇及流动人口集聚区域。
(二)重点任务
1.加强对居住出租房屋和租住人员的信息采集,严厉打击居住出租房屋内的违法犯罪活动,推广居住出租房屋“旅馆式”管理模式;加大对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居住出租房屋及群租房、“三合一”等合用场所问题的清理整治力度,依法严厉查处违法行为,坚决落实清退、查封或限期整改等措施;严格落实居住房屋租赁当事人(出租人、转租人、承租人、房产中介服务机构)的社会责任,依法查处违法行为。(牵头办线、站所:谢塘派出所、镇新居民事务所)
2.加强居住出租房屋综合执法力度。拆除用于出租的违法建筑物,处置改变房屋规划用途等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对不符合建筑安全要求的危旧居住出租房屋及时落实腾空、加固、拆除等措施,被鉴定为C级和D级的危险房屋一律不得出租,已出租的依法予以清退。(牵头办线:镇城建办)
五、工作步骤
(一)组织部署阶段(2017年6月底)。各村(居)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研究制定本辖区居住出租房屋综合整治工作实施计划。开展工作部署,明确整治任务、工作要点和时间节点,全面启动整治工作。同时要加大《绍兴市居住房屋出租管理若干规定》等最新政策宣传工作,强化舆论引导,营造整治氛围,取得广大群众对居住出租房屋安全整治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