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虞政办发〔2017〕15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和单位:
《关于与浙江省团校(浙江青年创业学院)合作推进“双创”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与浙江省团校(浙江青年创业学院)
合作推进“双创”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激发创业潜力、释放创业活力,推动税源回归、资金引入、人才集聚,促进创新链与产业链、创新成果与产业形态的有机对接,现就与浙江省团校(浙江青年创业学院)合作推进“双创”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国家发改委等八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支持“飞地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地区〔2017〕922号),打破行政区划界限,创新跨区域合作模式,探索“政府引导、企业参与、优势互补、利益共享”的“飞地经济”合作模式,以贯彻落实“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精神为旗帜,以发展新兴产业、引入科技创新企业为导向,以“服务上虞智力引入、促进上虞产业发展、振兴上虞实体经济”为目标,依托浙江省团校(浙江青年创业学院)优势资源,合力建设众创空间,加快促进产业融合,打造区域创业、创新新高地。
二、主要任务
1.打造以“上虞号”、“虞创码头”为平台的众创空间
以促进上虞区产业发展为目标,以满足创业、创新者实际需求为导向,发挥浙江省团校(浙江青年创业学院)研究、教育、社群交流、孵化等四个板块的资源优势,合力打造两个产业创新服务平台,即杭州滨江“上虞号”创新示范区(下称“上虞号”)和上虞经济开发区“虞创码头”创新承接区(下称“虞创码头”)。
(1)“上虞号”。位于杭州滨江区。委托浙江青年创业学院青创系杭州创立方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上虞号”的具体运营。吸引创业创新人才带项目、带资金、带技术进驻,重点引入战略性新兴产业及各类科创、文创类企业入驻(企业注册住所地需落户在上虞,并在滨江区设立分支机构或办事处),与上虞企业开展产融端合作,提供智能制造服务等,推动上虞产业经济发展。
(2)“虞创码头”。位于上虞经济开发区。集中资源要素,集聚优势产业和优质项目,将“虞创码头”打造成为滨江“上虞号”项目承接地。同时,努力集聚本地创新要素,选择合适的产业孵化器,为“上虞号”企业试生产或生产提供实练场地,将“虞创码头”打造成为科研成果转化平台,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2.打造以“八大产业集群”为依托的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基地
瞄准工业4.0和中国制造2025,以上虞现有产业为基础,以重改造和强创新为核心,围绕电气电机及驱动装备(机器人)、通风制冷及智能消防、汽车整车及关键零部件、高性能染料及日用化工、生物医药和高端医疗器械、时尚轻纺、新能源新材料、信息经济及泛娱乐产业等“八大产业集群”,依托创新服务平台,加快产业融合发展,努力实现高新技术产业与传统产业于边界处融合的产业渗透式发展、产业间功能互补和延伸的产业交叉式发展、大产业内部子产业重组式发展。
3.打造以创投基金为支撑、创业服务为保障的区域“双创”新高地
依托各类创投基金,为创业企业提供融资服务。针对初创企业急需解决的资金问题,由政府牵头组建产业基金,并依托浙江省团校(浙江青年创业学院)的创投基金资源,吸引社会资金、金融资本增加投入,设立种子基金、天使基金、创投基金等子基金,走出一条政府扶持与市场化运行结合的新路子。
依托浙江省团校(浙江青年创业学院)团队资源,提供创业服务。通过产业化空间数据应用平台,研发设计创新模式,为企业和创业团队提供优质创业服务产品;组织创业者、企业家、企业管理人员参加创业辅导培训、企业管理培训等;举办各类创业沙龙、项目路演、资源对接、高峰论坛等。
三、组织机构
成立区推进“双创”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区委常委、上虞经济开发区(曹娥街道)党工委书记和分管工业副区长任副组长,经信局、上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人才办、统战部、发改局(投资促进局)、科技局、财政局、人力社保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便民服务中心、金融办、团区委、e游小镇管委会等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经信局,经信局主要负责人和上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经信局、上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科技局分管负责人任副主任。同时,下设平台建设推进组、产业融合推进组和服务保障推进组,分别由上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经信局、便民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担任各推进组组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如下:
1.经信局:负责牵头推进“双创”建设统筹协调工作;与浙江省团校(浙江青年创业学院)开展定期会商,推进“双创”建设相关事宜;牵头制定“上虞号”众创空间建设扶持政策;负责推进产融端合作事项。
2.上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具体落实众创空间建设推进工作。做好“上虞号”和“虞创码头”的场地选址和租赁;负责平台的具体运营和绩效考核,并支付相关费用;承接引进项目和孵化项目的落户工作;牵头做好“上虞号”众创空间的政策兑现工作;为入驻企业提供代办服务等。
3.人才办:负责对进驻“上虞号”及“虞创码头”的各类创业创新人才的政策制定和兑现工作。
4.统战部:负责虞商联谊会对接工作。
5.发改局(投资促进局):以摸排和梳理重点招商对象为契机,以代理招商、以商引商、市场化招商为渠道,助力“双创”招商引资。
6.科技局:将“虞创码头”纳入“科创大走廊”建设内容;加快推动入驻企业研发中心建设,提升产学研合作水平,加快科技成果转化;通过专利资助申报平台,做好“上虞号”和“虞创码头”内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制定、兑现相关科技创新类政策。
7.财政局:做好“双创”工作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监督、管理工作,参与制定相关配套扶持政策。
8.人力社保局:做好“上虞号”、“虞创码头”入驻企业人员劳动权益保障工作。
9.商务局:做好“上虞号”、“虞创码头”入驻企业外资项目及外贸出口事项的审批服务工作。
10.市场监管局:为“上虞号”、“虞创码头”入驻企业在虞注册开辟绿色通道,提供“一条龙”服务。
11.便民服务中心:牵头负责“上虞号”、“虞创码头”入驻企业审批服务工作。
12.金融办:引导区内外基金公司投资支持“上虞号”、“虞创码头”入驻企业,推动入驻企业上市、股权融资、境内外并购等。
13.团区委:负责青年企业家协会对接工作。
14.e游小镇管委会:共同推进“上虞号”、“虞创码头”动漫游戏等文创类企业引进,并做好青创学院动漫游戏资源对接落地。
四、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切实加强“双创”工作组织领导,形成领导小组统筹抓、办公室负责抓、推进组具体抓的工作格局,充分认识“双创”工作开展的重要意义,落实有效措施,精心部署,周密安排,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开展“双创”工作,力求取得实效。
2.强化要素支撑。围绕“双创”工作,强化土地、资金、人才等关键性要素供给。优化资金投入,合理安排平台基本建设预算,以振兴实体经济财政专项资金保障众创空间建设资金。利用现有孵化器及企业现有合适场所,为“虞创码头”入驻企业落地上虞提供用地保障。实施更开放、更积极的人才政策,营造良好引才环境,优化人才配置。
3.强化服务机制。切实强化“最多跑一次”服务理念,建立健全项目帮办和跟踪服务机制,完善创新创业者“绿卡”服务制度,开辟入驻企业绿色办事通道。以“四张清单一张网”为抓手,持续优化审批服务,努力营造配套完善的产业环境、稳定透明的政策环境和周到便捷的政务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