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虞审党〔2017〕18号
各科室、中心(分局):
经局党组讨论研究,提出《绍兴市上虞区审计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认真学习,贯彻执行。
中共绍兴市上虞区审计局党组
2017年8月28日
绍兴市上虞区审计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建设,全面提高领导干部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领导
1.中心组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党组成员、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并指定一名同志为学习秘书。
2.中心组的集中学习,由中心组组长确定,学习秘书负责组织实施。中心组成员因故不能参加集中学习,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二、计划安排
中心组要加强学习规划,年初按照上级学习要求,结合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领导干部学习需求,研究专题设置,策划学习主题,明确学习内容、目的、形式,经党组审核同意后印发年度学习计划。学习计划在执行过程中,可根据实际需要作适当调整,学习内容应尽可能与上级要求的相一致。
三、学习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