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虞 农〔2017〕15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浙江省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浙安委〔2017〕18号)、浙江省农业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农业机械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浙农专发〔2017〕76号)、绍兴市农业局《关于印发<绍兴市农业机械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绍市农局专发〔2017〕15号)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区农业机械安全生产管理实际,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目标要求
到2020年,全区农机安全生产责任机制、专项整治机制、农机安全预防机制等基本健全,农机安全生产治理能力显著提升,较大以上农机事故有效遏制,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明显改善。与2016年相比,全区农机安全生产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分别下降40%。
二、治理对象
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农业机械(包括上道路行驶拖拉机)及其所有者和驾驶操作人员。
三、重点工作任务
(一)完善农机安全生产责任机制。按照三年行动计划总体目标要求,明确责任,与全区20个乡镇、街道签订农机安全生产责任书,落实安全责任。强化农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各乡镇、街道每年对农机大户、家庭农场、农机合作社的安全督查不少于2次,及时发现和消除农机事故安全隐患。
(二)强化农机安全教育宣传推广。组织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月”、送农机安全知识下乡、农机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春备耕”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农机监理“为农民服务”等活动,宣传推广农机安全生产知识。区农林局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中心要利用现有农机培训和安全宣教条件,开展集中办班、专题讲座等安全教育活动。借助电视、电台、报纸及上虞区农业信息网等新闻媒体平台,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营造农机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
(三)做好农业机械检审验及报废更新。加强源头管控,切实做好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及驾驶员的检审验工作,严格检验制度,按照《农业机械运营安全技术条件》及有关标准逐项检验,达不到安全技术标准的不予核发检验合格证。同时,鼓励、引导农业机械加快淘汰和升级换代,加大报废更新力度,积极保障财政支持,提高农业机械技术水平和作业效率,保障农机安全生产。力争到2020年,报废更新农业机械800台套。
(四)深入开展农机安全专项整治。结合农机安全隐患排查、安全巡查等工作的展开,深入推进拖拉机专项整治、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等行动。建立健全农机安全巡查制度,突出农忙时节,加强农机作业现场、田间场院的安全巡查,建立清册台账、巡查日志,督促整改安全隐患,监督建立农机合作社、农机大户安全隐患自查自纠自报机制。
(五)健全部门农机安全协作机制。深化与公安、安监等部门的协作,多层次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严抓严管,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形成严厉打击上道理拖拉机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加强与财政、保险、金融等部门的合作,推进农机政策性保险、农机抵押贷款等政策的落实,增强农机抗风险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