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和单位:
为深入实施《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全面落实“党管人才”工作要求,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优秀人才在推动科技进步、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推进“人才强区”建设,努力营造人才辈出、人尽其才的良好氛围。根据2017年全区人才工作总体安排,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2017年度区优秀专业技术人才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范围及数量
凡在我区企事业单位、中介组织及农村的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一年以上的本地或外地籍人才均可参加评选(列入绍兴市级及以上海外人才计划的不受此限制,企事业单位中不在一线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现职主要领导和绍兴市、上虞区第九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不作为推荐评选对象)。
2017年度全区共评选优秀专业技术人才25名。
二、参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作风正派、责任性强、遵纪守法,具有较强敬业爱岗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社会影响好。
2.专业知识水平高,创新能力强,2017年度在专业技术岗位上科技成果或学术成就突出,示范带动作用好,工作实绩显著,并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具体按《2017年度区优秀专业技术人才考评办法》量化考核,见附件1)。
3.具有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大学以上文化(乡土人才和技工可适当放宽),年龄一般在55周岁以下(1962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三、评选方法和程序
评选工作坚持民主、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法进行。具体程序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