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虞发改价〔2017〕61号
绍兴市上虞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要求核定上虞区道路停车位收费标准的报告》悉。根据《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虞区城区道路机动车停车收费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虞政办发[2017]175号)文件精神,对照《浙江省定价目录》等有关规定,在对你公司道路停车成本进行测算的基础上,我局于9月19日召开了“绍兴市上虞区城区道路机动车停车收费座谈会”。经区政府同意,现核定上虞区城区道路机动车停车收费标准,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城区道路机动车停车收费标准。停放时间不足30分钟(含)的免费,停放时间超过30分钟不足1小时(含)的,按2元/辆?次的标准收取;以后每一小时按3元/辆?次的标准收取,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依次类推。收费时段为上午8:00至晚上20:30时,其余时间段免费停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