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虞环〔2017〕82号
各有关企业:
根据绍兴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绍兴市土壤环境重点监控企业名单(第一批)》的通知(绍市环发〔2017〕40号)文件要求和我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总体部署,我局经筛选确定绍兴市上虞区土壤环境重点监控企业名单9家,其中化工企业6家、危险废物处置企业3家。现将《绍兴市上虞区土壤环境重点监控企业名单(第一批)》(附件1)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
一、试点推行重点监控企业责任书签订和公开制度。从2018年起,我区将选择部分重点监控企业与区人民政府签订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并向社会公开。《企业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参考样式见附件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