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百委〔2018〕7号
各行政村、居委、社区、工业功能区: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不断提高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经研究,决定于2018年新春在全街道开展文明迎新春集中行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根据区委区政府品质城市建设总体要求,按照(区委办〔2017〕132号)《关于建立文明城市长效管理机制的实施意见》精神,对照1.0版文明程度指数考评体系,拉高标杆、自我加压,通过环境面貌整洁提升、城市管理全面提升、社区小区环境美化提升、市民文明素质提升等四大提升,实现我街道环境整洁干净、舒适宜居、文明和谐,努力营造一个平平安安、干干净净、高高兴兴的新春。
二、实施时间
2017年12月—2018年2月底
第一阶段:启动实施阶段(2018年1月5日前)
研究制订实施方案
第二阶段:全面部署落实(2018年1月10日前)
根据实施方案全面部署落实,各村(居)、社区、工业功能区要落实网格化管理,明确每个网格责任。
第三阶段:集中行动阶段(2018年1月中旬-2月底)
各村(居)、社区、工业功能区结合实际,全面梳理,针对存在问题,逐个摸排整改,春节前切实解决实际问题,完成并巩固各项整改任务。
三、参加对象
各村(居)、社区、三个工业功能区
四、实施目标与内容
(一)环境面貌整洁提升
全面落实卫生保洁管理责任,集中清理辖区内(职责范围内)的道路、房前屋后、楼道、绿化带等各类积存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堆积物,彻底清理绿化带“毁绿种菜”等侵占现象,同时落实管理人员做好常态化的巡查管理和劝导工作。造浓迎新春喜庆氛围,在主次干道、主要入口等公共场所布置形式多样、欢庆祥和的场景和载体。
(二)城市管理全面提升。
开展常态化巡查督查,针对“乱停乱放”、乱搭乱建、占道经营等城市管理乱象,充分发挥劝导员作用,发现问题立即报告。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加大对违章搭建的建筑物、雨棚和外伸式晾衣架、防盗网等设施依法整治力度。
(三)社区小区环境美化提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