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59.事项名称: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执业证书核发
一、事项类型:行政许可
二、申请主体:个人
三、办理条件:1.拟从事咨询指导、药具发放、手术、临床检验各类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人员,均应申请办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合格证》;2.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实施前已取得计划生育手术施术资格并继续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中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活动的,换发《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合格证》;3.对已取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合格证》,要求增加技术服务项目进行变更。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执业证书核发为绍兴市卫计委委托。
四、设定依据:1、《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第三十条;2、《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
五、法定期限:30个工作日
六、承诺期限:即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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