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39.事项名称:放射诊疗许可(变更)
一、事项类型:行政许可
二、申请主体:个人、法人
三、办理条件:(一)已取得《放射诊疗许可证》的医疗机构;(二)其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机构地址、诊疗场所、诊疗设备和诊疗项目发生改变的。
四、设定依据:1.《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八条2.《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十一条3.《关于放射源安全监管部门职责分工的通知》
五、法定期限:20个工作日
六、承诺期限:5个工作日
七、是否列入“最多跑一次”:是
八、办理流程:窗口受理→审查→审核→窗口发件(或邮寄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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