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21.事项名称: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延续)
一、事项类型:行政许可
二、申请主体:个人、法人
三、办理条件:1.持有有效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届满30个工作日前提出申请;2.生产地址、许可项目没有发生改变;3.生产工艺流程、车间布局、卫生设施符合卫生部《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的要求。
四、设定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款。二、《消毒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 三、《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规定》第十四条。
五、法定期限:20个工作日
六、承诺期限:5个工作日
七、是否列入“最多跑一次”:是
八、办理流程:窗口受理→现场审查→审核→上报→窗口发件(或邮寄送达)
九、收费依据及标准:无
十、办事地点:绍兴市上虞区便民服务中心卫计窗口(57号窗口)
十一、联系电话:0575-82129017
十二、监督投诉电话:0575-82129011
十三、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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