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14.事项名称:医师执业许可(变更)
一、事项类型:行政许可
二、申请主体:个人
三、办理条件:医师在正常执业期间,拟变更执业地点、主执业机构、执业范围、执业类别的,并符合拟变更项目要求的
四、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十七条。2、《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十六条。
五、法定期限:30个工作日
六、承诺期限:即办
七、是否列入“最多跑一次”:是
八、办理流程:窗口受理→审核→窗口发件(或邮寄送达)
九、收费依据及标准:无
十、办事地点:绍兴市上虞区便民服务中心卫计窗口(57号窗口)
十一、联系电话:0575-82129017
十二、监督投诉电话:0575-82129011
十三、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绍兴市 > 上虞区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shangyuqu/20210602/1936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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