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开发区各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文件及会议精神,切实加强春季及“五一”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并根据开发区年度总体安排,决定开展开发区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通过检查,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扎实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及时发现企业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问题,严肃查处非法建设、生产、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排除各类事故隐患,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开发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趋好。
二、检查对象
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检查对象为开发区投产的企业及在建工程。
三、检查重点
1、建设项目合法性情况(是否存在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等情况,许可证和安全评价是否在有效期内,预案、剧毒品及重大危险源备案情况等);
2、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3、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机构及安管员履职情况;
4、生产现场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尤其“三场所三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安全状况、检修作业场所安全措施落实情况、涉及危化品设备、设施、管道、仓库、罐区安全状况;
5、内部管理情况(制度的制订及执行情况特别是危险作业、安全设施台帐建立完善情况、责任制落实、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安全教育培训、事故应急管理情况);
6、“两重点、一重大”(重点危险工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管理情况, 特别是18个重点危险工艺和重点监管危化品重点储罐及装置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安装完善及规范情况;
7、化工行业改造提升、项目整体改造、标准化建设等进展情况;
8、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包括企业自查隐患、日常督查、专项检查隐患整改及绍兴市隐患排查系统录入情况);
9、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控制效果评价、职业健康监护、职业病防治知识培训、职业卫生管理台帐、职业病危害申报、生产现场职业病防治措施落实、涉尘、涉毒项目达标治理情况;疑似职业病诊断及处置情况。
10、特种设备合法使用状况,特种设备强制更新情况,特种设备及安全附件定期检测检验情况等。
11、剧毒、涉爆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购买、使用、储存、运输、审批、销售等各环节安全情况。
12、建筑是否存在“三合一”现象,消防应急人员、物资配备情况,消防管网口径、消防水流量、压力情况,违章动火情况,消防器材、设施的完好情况,职工消防意识情况,灭火疏散应急预案情况,消防四个能力建设情况,企业微型消防站建设情况,影响消防安全的违章建筑拆除情况等。
13、建筑物防雷检测情况,设备、管道防静电措施落实情况。
14、各类环保设施的运行、“三废”处置、项目整治改造提升进展情况,项目标准化建设、环保设施智能化建设及科学治气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