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岭党〔2018〕8号
各行政村、企事业单位,各办线:
2018年春节即将来临,安全生产工作又进入了关键时期和事故易发期。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指示精神,切实做好全乡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经研究决定在全乡范围内开展一次“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具体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深化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及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治理纠正安全生产违规违章行为,及时找准补齐安全生产问题短板,进一步督促企业强化安全意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安全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二、检查范围及整治重点
全乡所有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和场所,突出工业企业、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施工、景区景点、民宿农家乐、地质灾害点以及人员密集场所和存在较大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和重点场所、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等的安全检查整治,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一)道路交通领域:深入开展工程运输车、危化品运输车、旅游包车、校车、大型施工机械车、农机为重点的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无证无牌、“三超一疲劳”、违规运输危险物品、拼装车上路、酒后驾驶以及农机非法载人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不法行为。
(二)消防安全领域:深入开展人员密集场所、“三合一”场所、易爆易燃单位、出租房屋、农村老旧民房等区域的隐患排查和专项治理,严厉打击建设工程使用前未经消防验收,公众聚集场所使用、开业前未经消防安全检查,在居住场所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或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等非法违法行为。
(三)建设工程领域:深入开展对全乡在建工程项目进行安全检查,组织开展建筑起重机械、脚手架预防坍塌事故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建筑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等非法违法行为,严肃查处施工现场“三违行为”。
(四)森林防火、山塘水库、地质灾害领域:深入开展森林防火、山塘水库等农田水利设施安全专项治理工作,严厉打击越界开采矿山资源、没有矿石源的石料加工厂和非法矿山的盗采等行为。对易发地质灾害的区域进行全面排查,及时开展实地勘察和安全评估,引导周边群众做好防护工作;加强地质灾害应急管理工作,抓好恶劣天气预测预报,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五)特种设备领域:深入开展以石材企业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为重点的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制造、非法安装、非法使用等“三非”行为,坚决查处未取得检验检测安全合格证投入生产运营,无证操作、违章作业、超期未检、等违规行为。
(六)教育卫生领域:深入进行学校校舍进行安全检查,对发现的危房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处置;严禁学生从事接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的劳动或者其他危险性劳动;严禁学校场地出租作为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场所;对各类学校的食品卫生状况进行检查,防止出现群体性食物中毒;对学校接送车辆和幼儿接送车辆的安全运行状况进行检查;对卫生院、敬老院的消防设施进行检查。
(七)旅游景区领域:深入开展对各旅游景区(点)的消防安全及相关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对应急预案及演练情况进行检查;对全乡旅游、宗教场所组织检查。
(八)餐饮场所燃气领域:对农家乐餐饮场所燃气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督导和检查,对查出及企业自查的安全隐患,要逐一登记、建档立案,督促整改、跟踪问效。
未列入上述重点行业领域的各村、企事业单位,要按照本通知检查共性内容和本单位实际要求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工作。
三、方法步骤
按照自查自纠、排查整治、巩固提升三个步骤开展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行动。
(一)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至2月5日)。各行政村、企事业单位要在接到通知后,立即组织本村所属(辖)区、生产经营单位等进行部署动员,将整治重点及要求等传达至每一家生产经营单位。
(二)排查整治阶段(2018年2月5日至2月10日)。各行政村、企事业要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组织精干力量开展全面排查整治,对发现的事故隐患,督促整改责任单位按时保质整改到位;同时,督促所属(辖)生产建设经营单位切实按照文件要求,自觉履行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积极开展隐患自查自纠,真正做到全覆盖、底子清、情况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