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第一条 依照法定授权,按照法定程序和职能办理各种案件,不得越权越位执法。
第二条 在办案中要客观公正,不得隐匿、歪曲、伪造事实和证据,不得随意施罚。
第三条 工作期间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得擅离职守。要持有效执法证件上岗,执行公务时应两人以上,不得单独执法。执法中应先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
第四条 必须文明执法,使用规范的执法用语,不得语言粗俗、野蛮执法。
执法时严格遵守队容风纪和着装规定,做到衣装整齐、举止大方、仪表端正、言行得体、文明礼貌。不得着执法服装在公共场所饮酒、参加婚丧嫁娶及进出娱乐场所,不得将执法服装借给非执法人员,非工作时间宜着便装。
第五条 现场扣留物品时,应当场开据《证据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做好登记,妥善保管,不得截留、私分。罚款时应开据正规票据,并及时、如数上缴。
在工作中不得以公徇私、向当事人泄露案情、开脱说情、索退财物或打击报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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