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上虞区交通运输局关于下达绍兴市上虞区2018年度“美丽乡村公路示范乡镇(街道)”、“美丽乡村公路乡镇(街道)”、“乡级农村公路管理规范化养护站”建设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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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区交发〔2018〕11号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区公路管理段: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好农村路”指示精神,省市区“四好农村路”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上虞区乡级公路和村级公路(乡村公路)管养工作,认真落实美丽乡村公路年度目标任务,积极推进美丽乡村公路建设计划,深化考核激励机制,推动农村公路“两路两侧”、“四边三化”工作,提升农村环境面貌,根据《绍兴市“美丽乡村公路示范乡镇(街道)考核工作方案》(绍政办发【2015】68号)、《上虞区美丽乡村公路建设实施方案》(区委办【2015】137号)、《上虞区“美丽乡村公路”建设工作考核办法》(区委办【2015】140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经区交通运输局与各相关乡镇(街道)调查核实后,现将2018年度建设计划下达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确保年度计划顺利完成,圆满完成考核任务。
一、列入2018年度绍兴市“美丽乡村公路示范乡镇(街道)”创建名单(共2个)
盖北镇人民政府、长塘镇人民政府
二、列入2018年度绍兴市“美丽乡村公路乡镇(街道)”创建名单(共3个)
崧厦镇人民政府、永和镇人民政府、陈溪乡人民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