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岭党〔2018〕20号
机关各办线:
为进一步规范机关内部管理,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转变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率,现就进一步规范机关干部(含临聘人员)值班、请销假制度有关事项进一步明确如下:
一、值班制度
1.值班人员要履职尽责,保证手机畅通,及时妥善处理各类上访投诉和突发事件。值班组长对当日值班人员、带班领导到位情况,来人、来电和突发事件处置、民生服务等情况在《值班登记簿》中做好详细记录,并由带班领导签字。
2.接区应急联动办(110指挥中心)来电需联合处置的事件,由值班组负责落实,严格按照《岭南乡关于明确应急联动(110)处置和反馈工作职责的通知》要求进行处置,处置完毕后及时向区应急联动办(110指挥中心)反馈。
3.值班期间必须严格遵守不准饮酒、不准擅自脱岗离岗、不准呼叫转移值班电话、不准玩扑克麻将、不准有其他影响干部行为的“五不准”规定,对违反规定的干部将追查责任、从严处理。
4.正常工作日中午下班至下午上班、下午下班至晚上9:00,必须有值班人员在值班室值班。节假日全天值班,必须有值班人员在值班室值班到晚上9:00。
5.各值班组长必须按时做好交接班工作,每日早上8:30由前班值班组长把值班电话交由当日值班组长。值班室卫生由值班人员负责。
6.严格执行请假代班制度,原则上尽量减少代班,如遇特殊情况需请假的,必须落实其他干部代班(需同等代班),并出具书面请假条(若遇特殊情况次日补办),由带班领导签字,交乡纪委存档。经抽查发现无故缺岗者,严格追究其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