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岭政发〔2018〕11号
各行政村、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绍兴市上虞区委办公室、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乡镇街道“四个平台”建设完善基层治理体系的实施意见》(区委办发〔2017〕3号)、《全科网格 “深化应用年”活动方案》(虞综治办〔2018〕2号)、《关于印发〈上虞区网格员星级评定指导意见〉的通知》(虞综治办〔2018〕3号)和上虞区乡镇(街道)基层治理“四个平台”有效运行评价体系建设指导方案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深化全科网格建设,发挥网格员队伍作用,根据我乡实际,就网格员工作职责及考核奖惩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网格员工作职责
网格是在村以下划分的社会治理基本工作单元,在村党组织、村委会领导下开展工作,是现有管理格局的合理延伸。村党组织、村委会负责人为村网格化管理工作的总负责人,网格长在统筹管理网格事务的同时,要向村条线业务分管干部负责。专职网格员、兼职网格员在接受网格长统一领导的同时,要按照村条线业务分管干部的工作部署,具体开展好条线网格化工作。网格指导员具体指导督促网格完成上级下达工作任务。
二、信息报送要求
1.信息采集。网格信息采录的范围主要是省平安建设信息系统和基层治理综合信息系统的基础信息和动态信息。基础信息主要包括网格内人口、家庭、出租房、庵堂庙宇、企业、超市、小店、小作坊等基础信息和重点人员、重点场所、重点物品的基本情况,主要由网格管理员负责录入和更新。动态信息主要包括检查巡查情况、安全隐患、矛盾纠纷苗头、违法犯罪线索、重点人员动态、环境卫生、违章建筑等信息,由网格长、专兼职网格员或群众根据具体情况及时通过“平安通”、“平安浙江APP”、“浙江政务服务”APP、短信或电话形式上报乡社会治理综合指挥室。动态信息内容要求包括时间、地点、人物、事件基本情况以及现场照片等,便于及时将信息梳理、归总、登记。为增强群众互动,将在网格信息牌公布网格长、专、兼职网格信息员基本信息、联系方式、拓宽群众信息上报渠道,及时发现、处置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突出问题。
2.分类处置。乡社会治理综合指挥室(以下简称指挥室)对上报的网格信息进行梳理、登记后,按照“属地、分级、分类、分线”处置的原则,依托“四个平台”,进行派单处理。1级事件,网格内已解决事件、专职网格员通过“平安通”、浙江政务服务APP反馈办结情况。2级事件,网格内无法解决事件,专职网格员通过“平安通”、浙江政务服务APP报村解决,村解决后,通过平安信息系统或基层治理综合信息系统办结。3级事件,村无法解决事件,经村主要干部审核后,由村网格管理员通过平安建设信息系统或基层治理综合信息系统上报到乡综合信息指挥室解决,乡综合信息指挥室派单到四个平台或其他办、站、所办理,解决后由事件处置单位通过信息系统办结。4级事件,乡无法解决事件,由乡综合信息指挥室通过信息系统上报区综合信息指挥中心解决,由区综合信息指挥中心派单到区直相关部门办理。对兼职网格员、群众通过平安浙江APP、“浙江政务服务”APP上报的事件,由乡综合信息指挥室根据职能分流派单给相应的平台(办、站、所、中心);对乡级无法办理,需区级有关部门办理的,报请分管领导同意后,上报区综合信息指挥中心。各村、平台(办、站、所、中心)在接到交办事件后,应及时处置,对确认不属于本村或本平台(办、站、所、中心)职责范围的事件,应先提供书面依据,经乡综合信息指挥室审核同意后回退事件,指挥室重新分流派单。针对暴力恐怖活动、治安刑事案件、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其他影响较大的各类事故、自然灾害、越级上访、群体性活动等事件,网格员在得到信息后,立即电话报告乡综合信息指挥室,并通过110、119、120等热线电话报告相关部门。
